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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太湖高铁南站停车将有新规定!
日前,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太湖县高铁南站广场
社会停车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执行标准
●40分钟(含)以内[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小型车(蓝、黑牌照) 、大型车(黄牌照)、新能源车都免费。
●40分钟-4小时(含)[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小型车(蓝、黑牌照)3元,大型车(黄牌照) 5元,新能源车3元(2小时-4小时)。
●4小时以上:小型车(蓝、黑牌照)、大型车(黄牌照)、新能源车每超出1小时加收1.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24小时收费不超过30元。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时段、优惠政策,详见附表。
二、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期满后将对停车场运行成本进行监审后再另行核定。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来源: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编:吴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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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査予然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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