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男子在出租房屋时,看到前来租房的女子,觉得她很瘦,并且很喜欢她的衣服穿搭,终于两人在房子出租10个月后,女子怀孕,两人准备结婚。引人众人羡慕:租房变收租。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31岁的刘先生家里有套空闲的房子,刘先生手里不缺钱,所以房子一直用来出租。刘先生将房子挂出去没两天,就有人打电话咨询租房的相关信息。
这次准备租房的是一名单身女子查女士,查女士找到中介看中了刘先生的房子,觉得离公司非常近,想要租下来,于是中介先带查女士看了房。
看房的这天,刘先生也在场,若是查女士觉得房子合适,正好两人一起回中介公司签合同。刘先生第一眼看到查女士时,心里就生出爱怜之心,他觉得查女士实在是太瘦了。
刘先生是一个体型结实的男子,他觉得自己的体格非常适合保护瘦弱的女子,查女士在看房时,走过刘先生的身边,刘先生越发觉得自己跟查女士有缘,只是刘先生一直没有说出口。
在此期间,刘先生到出租屋几次,见到查女士时,觉得她的穿搭不仅大方,还十分优雅,超出了查女士年龄的稳重,给刘先生留下的印象分又增加了几分。
刘先生见房间被查女士收拾的既干净又温馨,把房子交给她就是少收一些租金,心里也十分的满意。
刘先生和查女士为了方便联系,处理租房期间遇到的相关事宜,双方加了联系方式,两人从一开始房屋维修到租金问题,再聊到更深入的私人话题。
随着两人聊的话题越来越深入,两人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也逐步增加。有时到了付房租的时候,查女士向刘先生说明,这个月用钱有些紧张,能不能少付一点房租,或是迟付几天,刘先生都会不假思索的同意,也从来没有要查女士补过房租。
在查女士遇上一点小困难时,刘先生总会立即响应,第一时间赶到查女士身边。即便查女士没有困难,刘先生也会经常找她聊天,询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查女士见刘先生为人忠厚,独自身在异乡的查女士也会经常向刘先生吐露心声,分享一天的喜悦,或是吐槽一天的遭遇。两人经常在聊天时开怀大笑,或是对方的一句宽慰而将烦恼释怀。
查女士虽比刘先生小了7岁,两人之间没有一丝隔阂,反而刘先生觉得查女士非常可爱、善良,同时又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子,刘先生在心底种下的情感之果,呼之欲出。
终于,刘先生明白过来,到眼前的缘份再流逝,他鼓起勇气,向查女士表白,就在刘先生紧张之余,他得到的是查女士肯定的回答,查女士表示,自己对刘先生也有好感。
于是,在经历了10个月的租房之后,两人登记结婚,查女士已经怀了孕,准备在今秋结婚。
刘先生是一个感悟在生活中的性情中人,他为这份天注定的缘分,感到妙不可言。在刘先生的眼里,查女士是具有辨识度的美,符合自己在寻找另一半时的所有要求。
刘先生为了分享与查女士相识的喜悦,想告诉还在单身的青年,遇到了缘分,要抓住。
对此,很多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说,我没遇到过爱情,可一直相信有真爱存在。
也有人表示,女子租出了租房界的最高境界,从出租房子变成了收房租,不仅免了房租,还收获了一个家。
还有人说,自己原来是一个售楼员,在遇上一位男子前来购房时,两人结识并相恋,不仅售出了房子,自己还成了房主,所以,祝福女子,相信缘分,会让不相识的两人,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那么,从刘先生和查女士经历缘分中,可以看出哪些法律关系呢?
首先,《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查女士租刘先生的房子两者之间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查女士需按照约定付房租。两人在相识到相恋期间,不论两人关系如何,查女士作为租客,都应当付房租。
再者,恋爱关系并非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以法律没有关于恋爱自由的规定,但法律规定了婚姻自由。
《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刘先生从第一次见面觉得查女士非常瘦弱想要保护她,到第二次见面觉得她衣品非常好,甚至惊艳到了他,刘先生与查女士从相识、相恋到结婚,都是出于双方完全自愿,没有受到任何强迫和干涉。
最后,在感叹这一份奇妙的缘分时,也要提醒自己,不要因为冲动只看到表象,多加深入了解,学会用法律的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才能保障生活的美好。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