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朝阳区房管局发布《2023年朝阳区第四批面向部分公租房轮候家庭组织选房的公告(试点)(中或大套型)》。
一、房源情况
(一)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锦都家园等项目剩余房源。主要项目简介如下:
1.锦都家园项目,坐落为崔各庄乡黄渠东路5号院,租金标准为48元/㎡·月;
2.华瀚福园项目,坐落为东坝乡华瀚福园,租金标准为45元/㎡·月;
3.驹子房项目,坐落为东坝乡驹子房,租金标准为38元/㎡·月;
4.华贸城项目,坐落为来广营乡清河营南街9号院,租金标准为38元/㎡·月;
5.马泉营项目,坐落为崔各庄乡马泉营C座,租金标准为51元/㎡·月,本项目全部房源无燃气;
6.原叶美苑9号楼项目,坐落为来广营乡双营路2号院9号楼,租金标准为34.5元/㎡·月;
(二)平房乡政府持有的泓鑫家园项目坐落为平房乡东坝中路40号院,租金标准为49元/㎡·月,部分房源无燃气。
备注:1.房源的套型是按照政策规定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确定;2.承租家庭交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二、配租对象
2023年8月18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朝阳区轮候家庭。
三、配租标准
四、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五、排序规则
选房顺序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052303751与GX05230377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GX052303751排序在前,GX052303773排序在后)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截止到2023年9月17日(含),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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