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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查询系统为非林地、国土三调为草地如何认定地类办理用地手续?
文/务林人
问:现阶段森林资源数据和国土三调融合数据未启用,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国土部门数据为草地要求林业部门办理用地手续,而林业部门查询系统为非林地无法办理用地,导致项目无法落地。该情况需如何解决?
省林业局回复(20230912):关于林业部门查询系统为非林地、国土三调为草地的,需分类判别处理:
一、向当地林业部门核实,如果该地块已列入所在地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或有林权证,虽然国土三调为草地,仍按征占用林地的规定办理。
二、如果该地块未列入所在地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又无林权证,本次国土三调为草地的,应按《草原法》、国家林草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办理征占用草地手续。
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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