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要求,9月8日至9月10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全天候严查严管严控酒驾、醉驾、超速、闯禁行、超载、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查纠力度,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文/龚辰欣 全媒体记者黄婉琼 图/姜涛
夜查酒驾
多警种联勤联治
“我喝了酒,让我吹一下。”9月10日,一位喝酒后请了代驾司机开车的群众见分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路面查酒驾,兴奋地从车内探出头,要求检测一下自己体内的酒精含量。如今,在新余市街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深入人心。
交通秩序的持续向好,与常态化开展整治与宣传息息相关。今年入夏以来,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辖区各大队以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为载体,科学部署警力,创新实施夜巡勤务模式,全面强化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用平安“警色”守护城市“烟火”。
9月8日晚,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特警、禁毒等警种开展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9月8日至9月10日,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渝水大队积极开展路面勤务,并与辖区警务工作站开展联勤联治,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提高路面管控效率。
其间,该支队渝水大队通过在新余大桥和渝州大桥南桥头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规范设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保现场执勤执法安全,并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采取“劝导+教育+处罚”的模式,共查处酒驾11起,其中再次酒驾3起,教育未戴头盔的二轮车驾驶员100余人次。
全警动员夜查酒驾
9月8日晚,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河大队全警动员,开展夜查酒驾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当日20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灰色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陈某浑身酒味,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结果为6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相继查处金某某、戴某某、纪某某、徐某某饮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了酒驾的危害,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驾5起。
9月8日至9月10日,宜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起,其中酒驾醉驾10起、骑乘二(三)轮车未戴头盔86起、驾乘汽车未系安全带6起、拆除非法加装的遮阳伞58把,切实提升了市民的安全感、满意度。与此同时,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行动中,共查获酒驾15起、飙车“炸街”1起、超员4起、超载7起、疲劳驾驶3起、涉牌涉证31起。
连日来,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采取全面巡逻、立体防控、精准查缉、深入宣传等方式,组织警力,紧盯重点车辆,向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发起集中整治攻势。行动期间,该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或主次干道共设置了5个检查点,连续出动警力200余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
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最大限度将警力摆上路面,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特点,在全市各主要交通要道设点管控,严查酒驾、醉驾、毒驾、超员、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同时,该大队还进一步上好秋季开学交通安全课,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和秩序维护,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查处酒驾7起、货车故意遮挡号牌2起、客车超员2起,集中统一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9月8日至9月11日,进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其中酒驾15起、醉驾3起,超员18起、超载71起、无证驾驶19起、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22起、随意变道4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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