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最早的由来
北海成市较晚,典籍罕载。自秦汉建郡县至新中国成立初,北海地域历属合浦县境。有关北海市建置,到明清始见端倪。据1929年6月出版的《民俗》杂志62期和1988年2月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明代广西农民起义史稿》等资料载,北海地名初见于明代万历元年(1573年)。
北海港在明朝称北湾,这是北海“北”字的起源。北湾与南湾是以冠头岭作中心的对称,冠头岭以北的海港就称北湾,以南的澳湾则称南湾。到了清初,南湾地位渐被北湾代替,是因为北湾相对水深,适应日益增大的船体错泊,且淡水资源丰富,物资集散便利,北湾都优于南湾,这是北海后来成埠的前因。
康熙初年(1662年)设北海镇标驻扎,北海已由商渔港小镇到边防要地。
嘉庆 (1796-1820) 以后,北海已发展为频具规模的集镇。
道光八年(1828年),广东省举办团练,合浦县分设十六团,五十三局,各团下设局数不等。北海为靖海团管区,辖北海、涠洲、高德三局。咸丰六年(1856年)珠场巡检移驻北海,北海属廉州府合浦县珠场巡检司治地。
民国元年(1912年),广东全境光复,废廉州府,成立广东省钦廉军政分府,转又改称为钦廉绥靖处,驻钦州,辖原廉州府境。北海同时成立自治会行使管理市政职权。1926年,成立北海市政筹备处,行市建制,直辖于广东省。1928年撤市政筹备处,复归合浦县辖市。1939年撤北海市政局,改置北海镇公所。
1949年12月北海解放,当时为镇,归合浦县管辖,1951年1月改为广东省辖市,同年5月委托广西省领导,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1955年5月重归广东,1956年4月降为县级市,1958年10月降为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1959年改为县级镇,1964年10月恢复为县级市,1965年6月又划归广西。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旅游对外开放城市。1983年10月恢复为地级市。1984年4月被国务院确定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1987年7月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2010年11月经国务院批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来源:《北海之最》
来源:听北海 悦北海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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