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其中多条优待政策涉及退役军人及其近亲属,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
农村农业部官网截图
“现在的城里人,往上数三代,大都来自农村”
《方案》指出,乡村振兴关键靠人才、靠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的城里人,往上数三代,大都来自农村,只要有机会,很多人都有回报家乡的愿望,“乡情牌”“乡愁牌”打好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渠道疏通了,对乡村振兴将会产生很大作用;要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
将以行政村为活动实施单元,依托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广泛开展思想发动,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导各方人士自觉自愿建设家乡。
同时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倡导在产业发展上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在公益事业建设上重义轻利、舍利取义,以振兴家乡为己任,通过投工投劳、志愿服务、投资兴业、捐赠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
聘任回乡能人作为邻里矛盾调解员,鼓励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
《方案》提出,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健全县、乡、村服务体系,让更多在村能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让更多在外能人想回来、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在动员能人回乡建设方面,主要是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聘任一批有威望、讲公道的回乡能人作为邻里矛盾调解员,积极探索“包案化解”等工作方法。支持设计下乡服务,引导爱乡村、懂农民、熟悉当地情况的设计师及团队下乡,为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开设乡村建设讲堂,帮助培养本土设计人才。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鼓励城市在职科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家乡。鼓励在乡在外能人以资助、捐赠、引资等形式,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学助残、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在外就读大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小长假、实习期,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引导大学生以家乡为标本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也将受到鼓励。立足学业关联课题和家乡建设需求,走百家、进百家、知百家,拜农民为师,和农民交朋友,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支持大学生发挥所长,参与村情调查、村庄规划、项目策划、建设施工、艺术设计、文化传承、产品营销等事业发展,开展健康咨询、日间照料、技术推广、教育辅导等志愿服务。支持大学生宣传推介家乡规划蓝图、优势资源、特色文化,讲好发展故事,争取高校资源,助力家乡建设。鼓励原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兴业、到村任职。
此外,《方案》还提出吸引农民工返乡建设和引导企业家入乡建设。
防止“有村无民”造成浪费,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方案》指出,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科学规划村庄布局,防止“有村无民”造成浪费。提升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确保村庄规划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自然资源禀赋相契合,同风土人情相协调,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一致,以村庄规划凝聚共识、汇聚人心、集聚力量。
《方案》要求各地积极支持实施“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乡村建设投入机制,推行乡村建设筹资奖补机制和“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共投机制,变传统的“政府单投”为“多方众筹”。全面落实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政策。
对在乡村建设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服务家乡意愿强烈的在乡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加强培养使用。支持行政村设立荣誉墙,营造行善、崇善、尊善氛围。鼓励各地对家乡建设贡献大的企业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项目留名支持。
编辑/刘茜贤
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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