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街头,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贺某跟随自己女儿来到妻子张女士所工作的公司,手中握着一把水果刀,在楼下静观其变的等待着妻子下班。
当张女士下班从公司出来,贺某气概汹汹的上前就是一刀,见对方还没有落气,当着女儿的面,连续捅了几十刀。直到对方咽气后,倒在血泊中。
那么该男子为何要置妻子于死地?他们之间有着怎样的爱恨情仇?
都说“贫困夫妻百事衰”,也许说的就是没有钱的家庭里,婚外情的诱惑才会减少;而没有了外面的诱惑,夫妻的感情才会更加深厚。
贺某跟张女士在2004年举办了婚礼,两人在不久后生下了爱情的结晶。虽然生活普一般通,但也乐在其中。
直到2017年一切悄悄在改变。贺某以前所居住的老家,因为政府拆迁,获得了一笔巨额的拆迁费。因为父母尚在,房子都分了好几套。
要知道在郊区几套房子,那这辈子不用工作就能躺着收钱了,这也确实让贺某飘了,
他开始肆意挥霍。有钱使人壮胆,男人终究都喜欢二十出头的姑娘,“一夜暴富”的贺某也不例外,对“糟糠之妻”喜新厌旧,开始在外勾三搭四。
第一任出轨对象是一名幼师,因为以前送孩子上学见过一次,因为对方长得太过美丽,便一直心心念念惦记着对方。
他想方设法的弄到了对方的电话,却谎称自己是孩子的叔叔,因为常年在外做生意,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如今生意做的大,想找一位当老师的谈对象,以后结婚了还能在家好好教育孩子。而幼师见贺某有着大老板的身份,花钱又大方,便深信不疑的跟他在一起了。
可时间一长,总有露馅的时候。自从家里富了以后,妻子便见丈夫这段时间鬼鬼祟祟,整日不归家。翻看丈夫手机,看到了暧昧的聊天记录,便质问丈夫,这不是孩子以前的班主任吗?丈夫虽矢口否认,妻子但也不甘示弱,找到女方大闹一场。当美丽的女幼师得知贺某已有家室,便主动撇清关系。
可贺某却死心塌地,仍旧欺诈对方说自己跟老婆关系一直不好,正在办理离婚协议中,希望幼师能继续跟他在一起。
可幼师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她知道这种“知三当三”的行为有辱道德观念,便及时止损,义不容辞的抽身离去。
夫妻大闹一场,贺某向妻子提出离婚,但不愿分她家产,一毛钱都不情愿给她。妻子被这样的离婚条件气的不行,明明犯错的是他,所以拒绝离婚。贺某起诉到法院进行离婚,由于妻子的不同意,最后也被法院驳回了。
有了第一任便会有第二任,如果第二任有第一任那么明智的话,也不会发生这场悲剧!
而贺某仍旧沉迷于婚外情的刺激中,无法自拔,有了第一次丑事,也学聪慧了,及时清空聊天记录,再次寻找自己的“爱情”。
第二任情人林娇(化名)是一名体制内车管所的职务,其女方父母都是公务员,也深得贺某父母的欣赏,认为这个儿媳让贺家有了所谓的面子。有了父母的支持,为了这个女人,贺某甚至胆大到从老婆那里搬了出来和林娇同居。
妻子通过贺某的朋友得知老公再次出轨,大闹到林娇的单位,将两人的丑事曝光。可林娇知道贺某已婚的身份,不但不远离,还怂恿他跟老婆离婚,称自己可以给他生儿子。
而妻子为了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分得一半家产,便决定叫上把电视台的记者,一同前往林娇老家去采访这位不知廉耻的女人。赶巧不巧,当日竟然撞见自己的公婆竟摆了十多桌来庆祝喜得孙儿。
此后电视台将此事播出,让这对男女颜面尽失。妻子掌握了丈夫重婚的证据,将所有收集的有效证据,递交给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马上受理,并决定7月12号给予开庭。
而电视台的曝光,让林娇在家鬼哭狼嚎,贺某也十分气愤,加上法院传来的开庭审理马上到来,便觉得在开庭之前,对妻子实施报复。
在7月10号这天,贺某知道女儿回去接妻子下班,便带着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一路跟随女儿来到妻子的公司楼下,就等着她下班时,将刀向她刺去。
当女儿看着自己的父亲将母亲刺倒在地,等她反应过来,第一时间拿起电话报了警。警方接到报案,立马赶到现场,将贺某抓捕归案。
贺某行为构成重婚罪,那么林娇“知三当三”犯法吗?
该案件中的贺某在跟妻子婚姻存续期间,在外跟别的女子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下,还生下了孩子,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涉嫌了重婚罪。
而在妻子打算起诉自己重婚罪时,让妻子撤诉被拒绝后,为了报复对方,将对方置于死地,这涉嫌了有意杀人罪。
而林娇明知对方有家室,任然与贺某同居生下小孩,这种“知三当三”的行为是犯法的,与有事实婚姻的男性结婚,已涉嫌重婚罪。
当妻子娘家人知道此事后,一群亲戚前往贺家讨要个说法,可贺家不但不知事态严峻,反而责备女方没有早点离婚,不然也不会走到阴阳两隔的地步。如此三观不正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儿子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这起悲剧的发生就是因为钱,一个男人有钱就开始变坏,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将与自己十多年婚姻的妻子杀害。而那位“知三当三”的女人,为了所谓的金钱,丢弃自己的三观,做出如此可耻,败坏社会道德的行为。
也让我们明白,婚姻之间,很多夫妻可以一同共苦,并并非都弄共甘。如果两人过不到一起,也不要互相损害,应该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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