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一则“女子鬼探头式横穿马路被撞翻担全责”的消息登上了热搜榜!人们围绕该判罚是否正确展开了讨论,同时就做出该判罚的交警进行了评价。
视频显示,8月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某路段,一女子在离前方路口约50米的地方骑电动车横穿马路。她从右侧等待红灯的车流中穿越,然后越过双黄线,继续穿越左侧马路。
此时,左侧马路最里面的车道上,一辆褐色轿车从她右侧急驶而来,女子被重重撞翻在地。
当时现场十分狼狈,轿车的左车灯位置撞上了电动车,女子头盔也摔掉了,电动车被撞回到右侧最里面车道上。
所幸女子伤势并不严重,并且右侧车道上汽车还在等待红灯,没有造成进一步更严重的伤害!但是现场画面看起来颇为惊心动魄!
事后女子要求车主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果后报警。交警赶到后,认为女子穿越马路是标准的“鬼探头”方式,遂毫不犹豫地判定女子全责,涉事车主无责。
被撞女子表示不满意,交警给出了认定理由:“50米外就是路口,你非要在车流之间横穿,你从这边穿过来,这边车一挡,这不是标准的鬼探头吗?”
交警继续开导女子,“现在你能坐在地上跟我讲话,已经非常庆幸了!亏的是这辆车没轧过去,轧过去的话你人还有吗?”
交警最后说:“虽然你现在可能很疼,但是我还是要批评你!命是你自己的啊,大姐啊!”
别说是女子,就是现场的群众也有人对该认定表示不理解,有人当场提问:“那她撞伤了,谁给她看?”“撞死了怎么办?”
交警:“撞死了也这样,活该!谁叫你去横穿的啊?”
当时出现场的这名交警名叫王建华,伴随着对该判罚的争议,王建华这个名字也火了!很多人对他不和稀泥的处理态度表示肯定,当然也有人对他提出了批评!
有网友表示,王建华的做法是严格地基于交通法做出的,女子无视交通法横穿马路才造成此事事故,因此被判全责是合理的。
但是也有网友表示,王建华做出的判罚完全没有考虑到弱势方。相对于机动车而言,女子属于弱势方,事实上是女子受到了实质性伤害,应该考虑到这一实际因素。
那么到底,女子被判全责是否合理呢?不少法律界人士都就此事发表了看法,有位律师就发文表示:判女子全责不妥。
这位律师认为,“判女子全责与实践中的判罚差异较大,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一般判承担次责。”
这位律师认为,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横穿马路并非一概判全责。具体要看事故发生的原因,而不是因为被判断为“鬼探头”就无条件承担全责,必须要判断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有没有过错。
根据这位律师的看法,我们可以对视频全过程进行分析。视频中,在即将发生碰撞前的一两秒左右,女子电动车实际已经处于停止状态。
而此时,涉事车辆距离女子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司机注意力集中、观察及时的话,是完全有机会刹车和避让的。但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司机只是在即将撞上女子的瞬间才有轻微的打方向动作。
并且,当时涉事车辆也是刚刚通过红绿灯,按照交通法此时车速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果车速过快,司机也极有可能是涉嫌违反交通法的。
另外,这位律师对交警当场就做出责任认定持有异议。他认为,交警应该采集刹车痕迹等资料,并结合摄像头录像综合判断车辆是否具有过错或者违规,进而做出责任认定。
这位律师还提醒:发生事故如果有争议可以要求出具书面责任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书内容不服,可以在三日之内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之后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法院审理赔偿案件过程中提出重新认定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女子由于“鬼探头”式横穿马路被认定为全责,但如果她不认可的话,还可以提出申请复核。
关于“女子横穿马路被撞翻担全责”这件事您怎么看?您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是否妥当呢?欢迎大家点击关注并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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