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自然资规执罚﹝2023﹞第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军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给予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春江明月22#楼项目,未申请组织验线,其行为违反《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和《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给予处罚。 处罚机关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