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汉中南郑区,一公职人员驾驶机动车将4名行人撞倒,导致2人死亡2人受伤,嫌疑人已被现场控制,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作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该当何罪?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第一档刑期为3至7年;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刑期 为三到七年;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刑期为7年以上。在本事件中,该男子醉酒驾车,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已经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事故全部责任,属于法律规定的“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由于该男子已被当场抓获,不存在逃逸致人死亡,因此,其刑期或可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最高可至7年。
最后我想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条万条,生命第一条”,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就达到醉酒标准,一般普通啤酒一瓶可能就会达到醉酒标准,即使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那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的严惩,本案中的公职人员,好好的日子,就被一顿酒给毁了,实在是太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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