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公共环境文明行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九条规定,市应急局联合市城管局对舟山市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进行调整,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 在2023年8月15日前 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cjldeai@126.com ;
二、通过电话方式可联系 市应急局:0580-2280397,市城管局:0580-2182280 ;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城管局法规处( 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市城市管理局401办公室;邮政编码:316021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 “舟山市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 字样。
▶ 舟山市禁止游泳、洗涤的水库、
山塘、景观河道名录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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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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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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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禁止捕(钓)鱼的
水库、景观河道名录
水库
景观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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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舟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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