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华贸商圈的一则外卖员须知的通告在外卖圈炸开了锅……
首先,我们来看看第一条:外卖员配送必须是平台注册登记人员。这个是必须的,不是注册人员也接不了单。
再来看看第二条:外卖配送员的管理和外卖食品的质量保证主要由外卖平台负责,商超只负责在场内外卖配送人员的行为规范。从这条规定来看就明显不合理了,食品由商家出餐,质量保证不是应该由商家负责吗?而商家开到这个商场里面,商场不是应该就要做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吗?
从第三、五、六、八条规定来看,商场方对外卖员的管理要求还算在合理范围之内,外卖员配合遵守就好。
再来看看第四条:外卖配送员的着装标识是平台统一配置的带有编号的马甲、头盔、工作证(含个人照片),专用配送箱。首先外卖这个行业里面它分很多个,尤其是骑手这个工作,有些是有专门的代理商在管理,对于众包骑手来说就没有平台硬性规定必须要穿,而且跟平台是合作的协议。平台方没有硬性要求,商场方又凭什么要求这一点呢?
接下来看看第七条:外卖配送员严禁从大门进入,并乘电梯上下。大部分人认为这条规定对行业带有歧视性,应该可以更有人性化一点。
第九条:以上规定违反者,暂扣车辆,并联系平台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处理。大家都知道,扣车只有交警部门才有这个权利,是谁给了物业和保安的权利扣车?
业内人士表示:商场物业方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和合理的方式来管理。也许商场物业方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一刀切的做法,难免有些不近人情。解决问题就是要找到各方最有利的平衡点,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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