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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炒货店是当地一个小而受欢迎的小店,主要经营各种美味的炒货,备受附近居民的喜爱。多年来,他们以优质的产品和热情的服务在社区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为了吸引更多客户,店主决定在广告中使用一些引人注目的用语。
由于新广告法的规定,商家在广告中不得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括像"最"、"极"、"第一"等词汇。虽然这些用语可能能够引起消费者的兴趣,但过度使用它们会让广告变得不客观,误导消费者,甚至涉及虚假宣传。因此,市场监管局对此类广告进行了严格监管。
这家炒货店一直以诚实和诚信经营为宗旨,自家广告语虽然在炒作产品的独特性上使用了一些修饰词,但并未夸大虚假宣传。店主对于因为一个"最"字被罚款20万元感到十分委屈和不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本期的故事:“我就写了最字,凭啥罚20万?”男子起诉市监局,法院咋判。
最字惹风波
在一个安静的角落,坐落着一家小而受欢迎的炒货店,这里是方某和妻子经营的小店。春节刚刚过去,西湖区的人流量依旧不减,生意繁忙得让他们乐此不疲。
阳光透过店铺的玻璃窗洒进来,映照着方某忙碌的身影。他正专注地炒制着新鲜的糖炒栗子,为即将来临的顾客准备着美味的小吃。
就在这时,两名陌生男子走进了店里。其中一人目光扫过店内的装饰和货品,似乎对这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走向柜台,购买了半斤糖炒栗子。
方某微笑着将糖炒栗子装入一个精美的包装纸袋中,递给了这位男子。他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交易,竟然会引发后来的纷争。
男子接过包装纸袋,突然留意到上面写着“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几个字。他不由得冷笑了一声,看向方某,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这个‘最’字违反了广告法,你们难道不知道吗?看来你们真是不懂法律啊。”
方某愕然地看着这位陌生男子,他并不明白自己哪里违反了广告法。他心里虽然有些不安,但他知道自己的广告用语并非恶意宣传或欺骗消费者。为了展示对自家炒货质量的自信,他们用了一个“最好”的形容词而已。
“你是哪个单位的?怎么这么懂法律?”方某试图解释,希望能解开误会。
这位男子似乎并不打算听取解释,他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不是我个人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广告法的问题。你们使用‘最’字是不符合法规的,必须改正,而且我还要求你们赔偿1000元作为惩罚。”
方某听了这番话,不由得心里咯噔一下。1000元对于他们这样的小炒货店来说并非小数目。他们的店虽然名气不小,但利润并不多。若是不肯答应,恐怕会招来更大的麻烦。
两人的对峙引起了店内其他顾客的注意,气氛变得紧张起来。方某心里不安,他很希望这一切能够尽快解决,他们只是想诚实地经营自己的小生意,怎么会陷入这样的麻烦呢?
他也明白,他们经历了许多类似的情况。面对这种无理要求,方某直接回绝,说:“你们要走法律程序吗?来吧,我没钱给你们,告就告呗。”
几天后,方某却接到了西湖区市监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方要求他们立即修改广告语,同时处以20万元的罚金。这样的巨额罚款,让方某感到难以接受。他认为,即使违反了规定,他们只是小个体户,没必要如此严厉处罚。如果对方能适度告知他们整改,罚款数额稍小一些,他们都愿意接受。
这一切似乎不再是个别人的独断,而是背后有人在操纵。方某觉得这场风波背后可能隐藏着某种阴谋,将他这样的小商户推向了绝路。
这场小小的争议,演变成了一场战争。方某和妻子开始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他们的坚持下,这件事情逐渐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
方某是一个实在的人,他一直坚信“最好”这个字眼只是他对自家炒货的真实评价,并没有恶意竞争或者欺诈销售的意图。市监局的处罚却让他们陷入了困境。
开始维权之路
从初次接到罚单,到处罚听证,方某多次表示不服,却总是被置之不理。他们甚至提出复议,但结果却依旧毫无改变。愤怒之下,方某决定将市场监督局告上法庭,为自己讨回公道。
这场官司的起因看似微小,但却反映出一个普通小商户的无奈。他们觉得市监局认定事实不清,处罚过重,因此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结果,并赔偿他们在处罚期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