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若羌县公安局发布通报。一个自驾车队在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穿越若羌境内国家级野骆驼自然保护区。7月26日,一辆自驾车上的4人与外界失去联系。7月27日,搜救人员发现该车辆时,3人已无生命体征,1人失踪。
7月29日,失踪的1人没有逃离保护区,被证实已经遇难。
此事经过网络公布后,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网友李老师:“未经批准,为何就敢擅闯穿越若羌境内国家级野骆驼自然保护区?这回代价太大了吧!”
网友时间猎手:“要敬畏大自然。”
据了解,2019年4月17日,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就发布了《关于严禁在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探险等人类活动的通告》。该通告明确指出:
因公需要进入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的,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在保护区管理部门监护下进入保护区。
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严禁进入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擅自进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自驾进罗布泊4人遇难,法律:私闯保护区会坐牢吗?
保护区在2019年就发布了通告,规定了什么人可以进入保护区,什么情况下可以进入保护区。很遗憾,遇难的4人是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闯入的,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死不能复生,但是私闯保护区的行为,确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4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49条规定: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再次提醒各位朋友,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属于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坐牢!旅游本身就是一个享受精神愉悦的过程,贪图刺激进入自然保护区,不仅是对自然环境、生物保护的无视,更是对自己生命的轻视。
一旦出现危险很难进行救援,个人的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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