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美国终结中国“发展中国家”地位,对我们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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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想到,有一天,中国会因为是不是发展中国家而成为争议中心。起因是美国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

6月8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投票通过一项名为“结束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法”(Ending China's Developing Nation Status Act)的法案,此举为美国参议院全体投票铺平道路。此法案要求美国的行政部门采取措施,推动国际组织终止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并将中国的地位改为“发达国家”。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回应称,“美国想把‘发达国家’的帽子强加给中国,不是出于对中国发展成就的赞赏肯定,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把剥夺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作为遏制中国发展的一张牌”。

事实上,这不是美国第一次通过法案想要终结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了。

就在今年3月27日,美国众议院以415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发展中国家》(PRC Is Not A Developing Country Act)的法案。美国会预算办公室在一份日期标注为2023年3月7日的文件中指出,此项法案旨在“要求国务院影响国际组织,将中国重新归类为高收入、中上收入或发达国家,而不是发展中国家。法案还要求国务院劝阻这些组织给予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任何优惠待遇”。

消息一经传出,即刻引发中国官方和自媒体的热议。除去外交部出面澄清以外,《环球时报》也指出,美国无权就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作出裁决,“美国的企图进一步暴露出华盛顿寻求增加中国发展成本,并强制我们承担超出能力范围内国际责任的险恶用心”。

美国为何处心积虑要终结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中国又为何不想当“发达国家”?中国是不是发展中国家,到底谁说了算?我们被取消了发展中国家的待遇之后,对我们的生活会有哪些影响?

01 美国为何要终结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

美国之所以要终结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待遇不同——在国际社会中,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SDT)。

究其原因,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的两大主题,而发展权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谈判时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实质正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发展权”也是发展中国家的优先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战胜国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为基础初步建立起全球多边贸易体制,非歧视原则作为贸易的基本原则得以确立。但随着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发现,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忽视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殖民剥削历史,忽视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能力上的差异

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提出应追求规则的实质性平等,通过“非互惠”和“特殊规则”的方式给予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政策空间。至此,发展中国家的非互惠制的特殊待遇得以确认并不断演进。

GATT第18条的通过及修正被视为发展中国家待遇的萌芽。1947年,以英美为代表的GATT缔约方在日内瓦回合中讨论发展中国家要求贸易保护的诉求,尽管英美双方对是否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存在较大的分歧(美国反对),但是第18条“幼稚产业保护条款”最终仍得以通过。根据该条,经过全体缔约国的同意,发展中国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采取数量限制的方式保护本国幼稚产业的发展。

然而,要求全体缔约国一致同意的要求使得该条款几近被架空,发展中国家并未实际获得任何特殊待遇。1955年,在发展中国家的强烈抗议下,第18条被修订。修订后的第18条不仅规定仅供发展中国家援引该条,还放宽了发展中国家使用该条的范围。但在实践中,第18条的使用往往需要经工作组评议和谈判磋商等繁琐的程序,实际效果被大打折扣。

1966年,肯尼迪回合将“贸易与发展”纳入GATT第四部分,该举动被视为发展中国家待遇的一次重大进步。给予发展中国家非互惠式的特殊与差别待遇被首次提出并作为谈判的重要原则。

1971年,在GATT第四部分的基础上,GATT总理事会通过“关于普惠制的决定”。普惠制的重大突破在于拓展了发展中国家待遇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中国家待遇不再仅仅局限于发展中国家能够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更开始要求发达国家承担义务,如要求其给予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优惠、降低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壁垒等。

1979年,《差别和更为优惠待遇、互惠及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得以通过,将普惠制规定的10年临时豁免期常态化和普适化。根据授权条款规定,成员国给予的发展中国家待遇,无需遵守最惠国待遇,也无需关贸总协定或世界贸易组织的批准。

至此,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开始居于GATT/WTO法律体系的核心位置。授权条款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关系的非互惠性法定化,这种非互惠性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足够的国内政策空间,使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立法中免于履行贸易制度规定的某些义务。

基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处心积虑想要终结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因为如果中国一直是发展中国家,那么在很多国际贸易和金融领域,就会受到相应的照顾。

比如,当前,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中,有超过150项条款都明确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SDT),发展中国家成员可在关税减免、延长磋商期限、非关税壁垒等方面享有更优惠的待遇。如果未来中国的最惠国待遇被取消,对于中国来说,大量的出口型企业原本享有的关税优惠政策就没有了,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就必将以更高的价格进行售卖,降低其市场竞争力。

此外,在其他国际条约中,发展中国家也能享受优待,尤其是环保领域。1972年的《人类环境宣言》、1987年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以及2015年的《巴黎协定》,都在不同程度上承认发达国家应该照顾发展中国家,并允许后者暂缓执行减排措施,以及更宽松的减排义务,还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

背后的逻辑是,发达国家在过去几百年间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国,所以现在应该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减排义务。

这也就让我们看到,中国一旦“被成为”发达国家,不仅这些优惠不能享受了,还要承担更多的义务。如前所述,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在节能减排方面承担更多的义务、国内市场按照要求的高度开放,等等,这些无疑会增加中国额外的负担。

02 中国不想成为“发达国家 ”?

长远来看,中国当然是想成为“发达国家”的,并且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这一构想,即所谓的“三步走”战略,其中的第三步,就是在2049年中共建政100周年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中国现在的经济总量全球排行第二,这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中国政府耗巨资在海外开展的“大外宣”行动,以及在非洲等地的“大撒币”经济援助,使得从南中国海到南极洲,再从欧洲到非洲,中国的影响力无处不在。

然而,在美国国会通过法案试图终结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时,中国官方也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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