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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人才购房新政策即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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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龙湾区委副书记、区长,温州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夏禹桨主持召开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人才住房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等事宜。温州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旭辉等参加会议。

根据《意见》,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地区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的,且与温州湾新区、龙湾区2022年度获评功勋、明星、五星、四星的星级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并于2023年2月1日以来以该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中至少一种),目前为在保状态的符合申购人条件。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需确定一方为申购人,并提供申购人本人的申购材料,夫妻限申购一套。

据悉,具体配售房源以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范围内的配售型人才住房为主,一般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的70%。此外,配售的房源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十年内为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

夏禹桨指出——

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是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的重要抓手。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方位支持人才、帮助人才”要求,完善产业人才安居政策体系,提升生态竞争力和产业人才吸引力,让产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夏禹桨强调——

要尽快启动、高效开展。强化工作措施,多方协同配合,提速人才住房去化工作。要强化宣传、平稳开展。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的各项要求,对申购对象要做好答疑服务,合理释放购房需求。要加强监管、有序开展。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名单公示、举报电话公开等监管措施,确保人才住房政策落到实处。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三所战略框架》《关于调整202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报告》《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本级和温州湾新区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资料: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希赛 亚特 冠乐 健丽

一审:郑懿

二审:叶德初

三审:孙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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