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
根据通知,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自2023年7月1日起,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3891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8134元,比去年月缴存额上限提高了482元。
此次公积金中心也公布了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自9月1日起,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单位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并完成7月缴款,那么在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应该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或柜台为涉及人员办理差额补缴。
例如,某单位录入职工A去年月均工资36000元。根据去年的缴费基数上限,其缴存基数为31884元。上下限公布后,职工A在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自动调整为33891元,单位应给A办理7月的差额,补缴482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