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年,在日本的逼迫下,琉球国停止向中国朝贡,成为日本的傀儡国。
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朝贡礼仪,断绝与清朝的外交关系。
松田道之带来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1、使用日本年号,废止琉球对清朝朝贡和庆贺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惯例,同时也废除琉球国王更迭之际接受清朝册封的惯例,以及琉球今后与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由日本领事馆管辖等。日本政府还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兴建之法。
2、强行将琉球纳入日本版图,强迫琉球和中国断绝关系。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为此时明治政府已经将琉球划归内务府管理。1875年的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关于琉球的建议。1874年,在北京签订完《北京专条》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过与清国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为将来计,期望明治政府借机断绝琉球“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
清政府则指出,琉球乃中国属国,北京专约所指之“民”,只是1873年漂流到台湾被生番杀害的小田县(即今冈山县)民,不包括1871年被杀害的琉球漂民。
琉球政府强烈反对日本的吞并,但国小力弱,难以抵抗,便把希望寄托在清政府的干预和援助上。1876年底,琉球国王密派其姐夫紫巾官向德宏等来华求援,请求清政府帮助其复国。向德宏等于1877年4月抵达福州,哭诉于闽浙总督庭前。同年底,首任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到达东京。琉球驻日官员又多次求见,陈述该国的危急情形。
1879年,日本以武力非法吞并琉球,并改为冲绳县。
此后,美国卸任总统格兰特(U.Grant)曾就此事在中日间进行调解,但最终仍未取得结果。琉球问题便被拖了下去。中国不时向日本提及琉球之事,直到1887年,总理衙门大臣曾纪泽还向日本驻华公使表示,中国仍认为琉球问题尚未了结。
评论:弱肉强食,只有强大才不会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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