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法子英、劳荣枝系列杀人案”仍未结案,法子英虽在1999年伏法,劳荣枝在潜逃20年之后,于2019年被警方抓捕归案,历时3年多的审理,江西两院宣判劳荣枝三个死刑,目前正处于最高院的死刑复核阶段。
虽然这个案子争议比较大,但舆论大多比较倾向于江西两院的判罚结果,自从案件进入到死刑复核阶段之后,媒体上对于此案的关注热度也逐步下降。
但对于劳荣枝的代理律师们来说,他们始终没有停止为劳荣枝申冤的脚步,本以为辩护律师吴丹红提交完仅20万字的辩护意见书之后,本案就完全可以交给最高院来进行最后的定夺。
就在大家静待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结果期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劳荣枝案的二审法院(江西高院)竟然把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丹红)给举报了,说他煽动舆论,诋毁办案机关。
最后这件事不出意料的不了了之了,但同一个案件的二审法院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给举报了,这种事情还是非常少见的,这也恰恰说明,虽然劳荣枝案的庭审阶段已经结束了,但各方似乎都在暗自较劲儿。
这次小摩擦过去之后,案件也就进入到相对比较平静的时期,可最近劳荣枝的名誉权律师熊达律师的一段话,却让本案再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他的爆料恐怕会直接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
很多人对吴丹红律师非常熟悉,也都知道他是劳荣枝的辩护律师,而劳荣枝其实还有一位辩护律师,那就是同样大名鼎鼎的刑辩律师刘昌松律师,吴丹红律师用“足够穷、足够冤、足够诚”来解释了他为什么免费为劳荣枝辩护。
他之前也通过一些发声引来了外界的极大争议,这其中有人对他恨之入骨,也有人认为他是一位负责任的律师,对他的评价,恐怕永远也不会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但很多人对熊达律师并不算了解,相比较与吴丹红律师和刘昌松律师,熊达律师的名气相对较小,但他却是一个对劳荣枝案起到非常关键性作用的人物。
作为劳荣枝案的名誉权律师,说白了,熊律师就是负责时时刻刻帮劳荣枝挽回名誉的,没曾想,一个厦门的老者对熊律师是多次辱骂和造谣,据熊律师透露,北京某法院已经对老者辱骂熊律师一案立案了。
可是江西高院并未同意他出庭,当地警方也把曹先生请到警局喝了一夜的茶,第二天,曹先生就被劝返,而熊律师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再次请曹先生出山。
这一次,二审早已经结束,案件也进入到最高院的死刑复核阶段,而曹先生也把自己的证词组织成材料连带他之前在江西的遭遇一同整理成材料上交最高院。
御姐其实关注劳荣枝案很长时间,对于曹某的这份证词材料也有了解,大意就是曹先生和一位号称是法子英的徒弟的男子比较熟悉,还有这位徒弟身边一众混社会的小弟也比较熟。
而这些人曾经表示他们操纵女人的手段都是从法子英那里学到的,而曹先生是亲眼看到这些人是如何操纵和对待女人的,这和他了解到的法子英和劳荣枝之间的事情非常相似。
所以他认为既然法子英的徒弟是跟法子英学的,那法子英和劳荣枝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和这些徒子徒孙对待女人的方式一样,所以他认为劳荣枝是被法子英操纵的,所以他才想为劳荣枝出庭作证。
如果按照逻辑推理或者是大家茶余饭后闲聊的时候,曹先生说的这些事,还真的有让人信服的理由,毕竟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可在法律面前,在证据面前,这些证词站不站得住脚,得看最高院怎么界定。
但熊律师的这些举动,无不说明他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对他的当事人劳荣枝的认真负责的态度,无论从雇佣关系还是从律师的职业道德,熊律师都没得说,而他也是劳荣枝案进入到最高院复核阶段发声最多的劳荣枝的代理律师。
但有一点很重要,熊达律师仅仅是劳荣枝的名誉权律师,他没权利进入到庭审现场为劳荣枝辩护,他只能全力挽回劳荣枝的声誉和名誉,当然也要在合法范畴之内。
最近他向外界透露了一个重磅消息,他表示,
经过他和一些正义人士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劳荣枝案至关重要的新证据。这个证据的获得,将对劳荣枝案整个案子的还原起到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作用。
这句话直接在关注劳荣枝案的网友那里炸开了锅,新证据!自从吴丹红律师把那近20万字的意见书上交最高院,虽然最高院的法官也告诉过辩护律师,以后有新的证据可以随时提供,但这么久了,压根就没有什么新证据。
熊达律师此次的爆料,无疑是给趁机的劳荣枝案带来新的活力,也让大家再次关注起本案,但熊律师并没有明确表示这个新证据是什么,但从他的语气中能感觉到,这个证据非同小可。
因为他表示,这个新证据甚至可以更好地还原案件真相,而且对整个案件非常关键,大有这个证据可以左右劳荣枝最后是死是活的判决,这个证据究竟是什么呢?
由于熊律师没有透露新证据究竟是什么,但从他说的这个新证据很有可能会让整个案件进行反转来看,这个新证据势必非同小可,但也不难估计是关于哪些方面的?
从江西两院对劳荣枝案作出的审判来看,他们已经认定了劳荣枝和法子英之间有绑架-抢劫-杀人的犯罪模式,这个模式成立之后,劳荣枝即使没有亲自动手杀过人,也逃脱不了有意杀人罪的认定。
这其中想要证明劳荣枝和法子英有共犯和共谋的嫌疑,江西方面也是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量的证人证词以及小纸条、冰柜等重要的物质,让这个犯罪模式似乎已经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情。御姐估计,熊律师这次所说的新证据,逃不过这两方面。
第一,证明劳荣枝是被法子英精神操纵和胁迫的。
其实吴丹红律师从最开始为劳荣枝做的就是轻罪和无罪辩护,而且他也提出了劳荣枝是被法子英精神操纵和胁迫的说法,并且他们也通过大量的工作,整理出了13条能够证明劳荣之事被法子用精神操纵和胁迫的证据。
很惋惜这些证据并没有得到江西高院的认可,外界一度也传出有利于劳荣枝的证据不被采纳,不利于劳荣枝的证据通通被采纳的说法。事实究竟是否如此,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二审的裁决书。
为什么说这个新证据还有可能是有关于劳荣之被法子因精神操纵和胁迫方面的证据,其实这件事从最一开始就出现了争议,因为劳荣枝是承认绑架和抢劫的,这看起来她自己就否认了被法子英精神操纵和胁迫的可能性。
但事实上,如果一个人在犯罪的过程当中真的是被另一方精神操纵和胁迫的,有些时候本人其实也并没有太意识到,要证实这种情况,其实必须要拿出非常确凿且充分的证据,毕竟一旦被认定,对于被告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
其实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寻找有关于劳荣枝被法子英精神操纵和胁迫的证据,甚至反而比寻找证明劳荣枝和法子英没有共谋杀人的证据更容易一些,毕竟他们之前已经收集到了大量的证据。
这个案子最奇特的地方是,有价值的客观证据实在是太少,主观性的证据起到了相对决定性的作用,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对于任何一个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来说都是不肯信服的。
别的钱不说,如果一个人的生死通过其他人的口述就能决定,这真的会让人后怕的,人类可是高等动物,人言更是可畏,大家都知道人性不可窥探,又为什么要拿人性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就拿常州案的幸存者刘某夫妇来说,这两个人差点死在法子英的手下,而且刘某还是因为劳荣之财遭此一劫,虽然它是本案重要的见证者和证人,但从情理上来说,他们所说的话怎么可能会有利于劳荣枝,毕竟他们和劳荣枝是有生死之仇的。
如果他们能提供出一些像样的物质,那绝对有利于本案,但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话,实在无法让人相信,这里面是百分之百客观的,就像很多人质疑吴律师的说法,如果遇害者是吴律师的家人,吴律师还会像现在一样力挺劳荣枝吗?
道理其实都是一样的,正因为刘某夫妇起初差点死在法子英的手下,所以他们说的话其实本应该避嫌的,毕竟截止到目前为止,根本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能够证明他们所说的话是真话的证据。
第二,证明劳荣枝没有和法子英共谋杀人。
其实在二审的过程当中,有关于劳荣枝和法子英是否存在绑架抢劫杀人的犯罪模式,一直是控辩双方争辩的焦点,在法官采纳的系列证据当中,基本都是一些不利于劳荣枝的证据,吴律师当庭还质问过法官,控方除了那51个证人证言之外,还有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劳荣枝有意杀人?
争议性其实就在这里,在无法证明劳荣之亲手杀过人的情况下,想要证明他和法子英有共谋杀人的事实,这其实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无论他们二人究竟有没有过共谋,这其实都是非常隐私的事情,毕竟这种事情并不是肉眼可见的行动。
这就像窥视一个人的内心一样,有些时候听某个人说了某些话,但这些话其实并不代表这些人内心的真实想法,我们都知道口是心非的道理,我们也都知道女人说不要,并不真的代表他就是不要,所以说,如何能够认定劳荣枝和法子英共谋杀人,这其实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这也不怪吴律师当庭质疑,换句话来说,法官想要证明劳荣枝和法子应具有杀人共谋的可能性,其难度丝毫不亚于吴律师想要证明劳荣枝是被法子英精神操纵和胁迫的难度,相反,想要证明劳荣枝和法子没有共谋,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一些。
所以御姐估计,熊达律师这次提到的新证据,很有可能是来证明劳荣枝和法子英根本就没有杀人共谋的可能性。很多人都因为劳荣枝引诱了受害人,最终导致他们被法子用所杀,所以就认定劳荣枝同样是杀人凶手,从情感上来说,这种推理和想法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在法律面前,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大家情感上的逻辑推理,也不是道德层面的责备,无论想要认定任何人的犯罪事实,都必须要拿出确凿且充分的证据,熊律师既然说有了新的证据,势必会对江西两院之前的证据产生冲击。
本着死也要让被告人死的明白的态度,我们也真心希望控辩双方都能拿出在法律范畴内的能够让大家信服的证据,在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核准之前,实际上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也并不是没有最高法院驳回发回重审的例子。
既然这个案子在证据方面有着非常特别的一面,既然被告一方的代理律师屡屡能拿出新的证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院之前的判罚还有商榷的余地,如果真就是一个铁案的话,怎么可能时不时蹦出新的证据,像杭州杀妻案、孙小果案等,在死刑复核阶段,压根儿没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出现。
熊律师在视频当中同时也透露,他在今后也不会在媒体上对劳荣枝案做任何的点评和评论了,因为他已经受劳荣枝家人的托付,正是从劳荣枝的名誉权律师变成劳荣枝的辩护律师。按照相关规定,他也不能再对本案公开进行评论。
其实熊律师身份的转变并不出人意料,因为在劳荣枝的代理律师团队中,吴丹红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在媒体上的曝光度也是比较高的,熊达律师虽然是劳荣志的名誉权律师,他的曝光度甚至要比吴律师更高,而另一位劳荣之之前的刑辩律师刘昌松律师,则很少发声。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劳荣枝的家属让熊律师替代刘律师也是合情合理的,其实无论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如何更换,决定劳荣之生死的,其主动权还是掌握在最高人民法院身上,而辩护律师如果有新的证据能够拿出,也能够为劳荣枝续命带来希望。
御姐也曾表达过希望劳荣枝死也要死的明白,活也要活的令人信服的观点,但有不少网友认为,让劳荣枝活下来就无法让那七个冤死的人瞑目,还是那句话,感性的东西不能替代理性的选择,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如果证据认定劳荣枝该死,那她也无法苟活,如果证据不足以认定劳荣枝必死,那对她执行死刑就是冤假错案。
毕竟在刑事案件当中也有一个疑罪从无的原则,这是对一个人是否执行死刑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本着“少杀,慎杀”的态度来认真核实每一个死刑案件。毕竟人死无法复活,所以对死刑复核的要求必须要异常严格。
我们不必去谈论劳荣枝究竟该不该被执行死刑,且不说这个案件过去的时间实在是太久远,有效的客观证据也实在是少的可怜,无论这些客观情况怎样,在对一个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必须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
如果熊律师此番透露的新证据不是烟雾弹,那么劳荣枝案还真的有可能发生反转,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的可能性也不是不存在,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体现了中国法治社会的进步和进展。
并不是说最高法院发回重审,劳荣枝就一定免于一死了,导致发回重审的原因有很多,如果仅仅是程序上出现了瑕疵,那么劳荣枝大概率还是难逃一死,如果是证据上出现了问题,那劳荣枝还有一丝存活的概率。
外界质疑过辩护律师,也质疑过劳荣枝的家属,也不乏有质疑江西两院以及南昌警方的人,但大家都非常相信最高院的裁决,他们代表了最权威的观点,相信大家对于最高院的最终裁决,内心还是会心服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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