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的振林村,村民黄德义因私自搭建浮桥而被法院判刑,这一事件在近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争辩的焦点围绕着对此事的处罚是否适当。黄德义和他的家族成员,总共18人,都因此受到了影响,他们的生活几乎被彻底摧毁。
2014年,黄德义和他的亲友们共同焊制了十三条铁皮船,建成了一座浮桥,总投资超过13万元。黄德义表示,过桥的村民和路人会根据车辆的大小、人数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费用,费用从一元到十元不等,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他说:“熟悉的村民过桥,我们都不会收费。”
然而,浮桥建成的第二年,当地的水利部门就以非法建桥为由,开始对黄德义进行罚款。黄德义回忆说:“当时应该有罚款收据,但我没有留下,因为我觉得既然罚款已经交了,那张纸就没有什么用了。”
据黄德义的描述,在2015年和2016年,他的哥哥向水利部门各交了1万元罚款。但到了2017年,由于觉得浮桥并没有带来利润,他的哥哥就停止向当地水利部门交罚款。
“后来,水利部门找到我在学校教书的地方,我只好借了一些钱,把2017年的罚款交了。”黄德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水利部门告诉他,“只要交了这一万块钱,就不会拆除这座桥。”
然而,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黄德义并强制他拆除浮桥。黄德义说,当时他询问是否可以通过交罚款来幸免拆桥,但被水利局拒绝了。他说:“最后,桥是我们自己拆的,不是水利局拆的。”
2019年2月,黄德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洮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名家族成员也分别被判刑。
黄德义告诉记者:“除了我家五岁的孩子和正在上学的孩子,其他所有人都被判刑了。”
黄德义说,他被判刑后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以前是个老师,现在已经没有工作了,只能去外面打零工。”他说,被判刑后,他只能做一些零工来维持生活,目前他计划下周去白城市的一个小区做一些清洁工作。
黄德义透露,他曾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再审申请书》,但首次申诉被驳回。今年6月,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6月16日,他再次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
7月2日,黄德义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上的受理日期为6月26日。
黄德义说,他正在等待进一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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