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向玲 葛顺
两家企业因一起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双方企业存在管理漏洞,遂向两家企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2022年10月12日,某科技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某投资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要求其支付欠付工程款三百余万元。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投资公司表示,工程款已在某科技公司授意下打款至第三方了。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通讯员提供)
对此说法,某科技公司提出异议,今年1月4日,该公司对委托付款函提起鉴定,经鉴定该委托付款函加盖的司法公章确系伪造。某投资公司提出该笔案款系第三人胡某携带某科技公司出具的三张增值税发票且在2016年10月25日银行转账的付款,相关合同签订的经办人均为胡某,其行为足以让人认定胡某为某科技公司的代理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胡某在本案中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最终,法院判决某投资公司扣减已支付的款项后,在质保金范围内向某科技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三十余万元。
案件审理完毕后,金口法庭游鑫法官仔细梳理案件全过程,发现双方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一定疏忽及诉讼风险,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6月27日,承办法官针对两家公司出现的管理疏忽和漏洞,发出了司法建议书。两家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以后,表示十分感谢法官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还能持续关注企业生产动态,为企业解决隐藏的诉讼风险。后续会立即针对问题,加紧排查,杜绝此类诉讼风险的发生。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为社会贡献司法智慧的重要途径。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始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在矛盾纠纷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巧用司法建议的方式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持续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今后,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将持续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发挥“小”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大”作用,于审判实践中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将司法建议作为“柔性的司法”充分参与社会治理中,不断提高司法建议质量和落实率,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以降低纠纷产生的可能性。以“法庭+企业”的联动模式,携手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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