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的新闻一直都让大众津津乐道,这里面发生的故事也让很多民警感到离谱。明星卖淫嫖娼的新闻能挂在热搜上几天居高不下,这不但是社会大众的娱乐新闻,也是娱乐圈的惊天大事。
多少男演员因为嫖娼而毁了自己的演艺事业,前有“经济适用男”黄海波,后有“时代小鲜肉”李易峰。两人年纪相差挺大,可是兴趣却差不多,可以看出不管是多大年龄,有没有钱,缺不缺女人,男人真的很难逃脱美色诱惑。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个更离谱的嫖娼案件,一位85岁的老人因嫖娼被抓,而被抓现场更是毫不惭愧,向民警大喊:“你们给我小心点扶着,要是我摔倒了有你们好受的!”民警听后无奈,也只能小心翼翼地将其扶下床。
案情回忆
2020年六月初,一个事如平常的早晨,大庆市萨尔图区会战分局值班民警小李在警局整理着文件,准备等会开会要用的材料。这时,一位大姐走进警察局说秋林后头的房屋里有人卖淫嫖娼,经常有人出入进行交易。
民警小李听她说完立马出警,本以为是个平常的卖淫嫖娼案件,没什么新奇,没想到这次的案件可不平常。
小李带人来到事发地点,根据那位举报的大姐指示在一栋居民楼的一楼,小李看着目标住户,发觉了猫腻。
本就是大太阳的大白天,可是这间屋子窗户紧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看着别扭极了。窗户上还贴着报纸,这一层又一层的遮掩让小李心生疑虑,觉得事情有蹊跷,便打算一探究竟。
这种情况当然不敢贸然闯进,小李为了不打草惊蛇,假装成物业人员打算以房屋渗水为由进行探究。
小李敲敲门问:“家里有没有人在?”好一会没听到回应,小李耐着性子又敲了门问。“谁啊?”这时,屋里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语气带着试探。
小李赶忙放缓语气说:“物业的,你家墙上渗水了,我来看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说完这句话,小李听到里面传来动静,像是下床穿鞋走路的声音,还听到一声关门声。
小李听到女子边走路边嘀咕:“我家墙渗水了吗,哎呀,都是这个房子太老旧了,前几天又是下暴雨的。”
女子走到门口话也没停,打开了门,这才看到两三个穿着警服的男人站在门口,女子瞬间脸色大变,这才明白是警察来了,慌张地要把门关上。
小李立刻反应过来,用身子抵着门阻止她关上。女人的力气怎么比得上男人,更何况是身体素养好的警察,没一会小李就直接推开了房门,女子踉跄后退。
女子连忙大喊:“警察!警察!”小李立刻知道她这是在通风报信,提醒嫖娼者隐藏逃跑,便不管她的大喊大叫,立刻直奔卧室。
谁知小李推开房门,眼前的一幕让他惊讶不已。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皮肉松垮的老人躺在床上,此时他正在慌忙地拉裤子,谁知半天拉不上只好用被子一盖,遮住其重要部位。
小李再震惊也要冷静下来,连忙叫来女子这才开始盘寻。
女子看起来四十多岁,对于小李询问他俩什么关系的时候,女子紧张不已,结结巴巴说是他大伯,最近来这边看病,这几天住在她这。
这样的谎话谁能相信,小李听完直接问:“你知道你叔叔刚刚在干什么?他刚刚还在穿裤子,还没穿上,现在还用被子捂着!”
女子还在结结巴巴地解释,可是此情此景再解释也只是掩盖事实。小李直接转头问老人,叫他赶忙起来,谁知这老人被发觉这档丑事还不惭愧,大言不惭地吩咐小李扶他起来,还警告小心点,如果伤到自己有他们好受的。
小李无奈至极,说道:“知道自己要小心还来这出,在床上就不怕了!”说完也只能和同事一起小心翼翼地扶着他起来。
最终,两人穿戴整齐,被带到警局,小李这才开始询问。女子还想着打马虎眼,没想到这老人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很坦诚地承认他俩的关系,嫖客与卖淫女。
卖淫女今年45岁,外地人,已离异,是个单亲妈妈,有个女儿在老家跟着外婆生活,自己就在这边打工,平时找点零活做。
可是她嫌打工挣钱太辛苦了,钱没多少也累,后来间或一次经人介绍自己就开始了卖淫,觉得这活轻松还有钱,尝过一次两次甜头后女子便走不出来了。
说到这老人实在离谱,小李事后都忍不住吐槽,见过年纪大的嫖娼,没见过这么大的,实属是打破他从业多年的记录了。
大爷说自己也是倒霉,第一次就被抓住,本来没有这方面想法的,是女子勾引他,自己好好地坐在路边,女子上前搭讪问他要不要玩一玩。
不知是真是假,反正这次是确确实实地被抓住了,自己受不了诱惑,这么大岁数的人还搞这个,也不怕自己晚节不保。
最后,由于卖淫嫖娼只是违法活动,不算是犯罪活动,只需要进行行政处罚。警察便对女子进行一个罚款和拘留的处罚,而至于大爷,考虑到他年事已高,决定免除处罚,只是进行了一个口头的教育与警告。
说到这个,小李警官深有体会,他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最害怕的就是遇到这种老人,他们往往都是最难搞的。有些老人会仗着自己年龄大对警察装可怜,装聋作哑,甚至大呼小叫,更有甚者会碰瓷警察。
警察对他们这样的行为也毫无办法,对他们下手重点都怕赖上自己,磕了碰了出了各种问题找到自己那只能是自认倒霉,警察也无可奈何,只好就进行一个简单的口头教育和警告。
以案释法
1. 卖淫嫖娼是犯罪吗?应该怎么样处罚?
根据我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85岁大爷和45岁卖淫女已经触犯此条治安治理处罚法,但是尚未触犯刑法规定,故不构成犯罪,只需要受到行政处罚,即根据违法情节不同,处以不同等级的罚金与拘留处罚。
2. 对于85岁老人卖淫嫖娼,是否需要进行拘留或者罚款?
根据我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七十周岁以上违法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我国对于年长年幼者都有宽容处理规定,不光是行政法中,就连最严厉的刑法对于他们也有恻隐之心。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有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同时还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对于年长和年幼的宽宥处罚,是我国秉持着人道主义原则,对于少数弱势群体的特别规定,同时体现了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宪法原则,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是考虑到他们身体素养和心理承受能力的综合结果。
3. 对于卖淫嫖娼哪些情节是刑法处罚范畴内,是触犯刑法呢?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峻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以上三个条款分别是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和传播性病罪,具体情节和犯罪方式可以通过文字规定直观了解。
我国刑法主要是,对于有组织有规模的卖淫嫖娼的行为进行打击,其社会影响恶劣程度远超于个人的卖淫嫖娼行为,故由此与违反治安治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此外,对于卖淫嫖娼还有一个涉及犯罪,而且还是严峻的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这条法律规定是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保护,幼女没有足够清楚的性意识,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和操纵,无法正确辨别性行为的意思和目的,而且她们的身体发育尚不完全,对于性行为接受能力不足,所以法律对此特别规定。
4. 如果老人真的在警察办案过程中摔倒受伤,警察是否需要负责任呢?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判定,如果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真的有存在过激的暴力行为,如用力拖拽,拉扯,强行动手等激烈行为。
或者违反程序与规定的一些执法行为可以证明警察存在过错的,并且老人摔倒受伤是警察直接导致的话,则警察需要对老人的摔倒负责。
而对于办案过程中警察无任何不妥行为,也无过失则无需负责。若存在老人恶意碰瓷等情况,更是无需承担责任。
85岁老人嫖娼虽然让人震惊,但是其背后的原因却值得深思,如今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外打拼搞事业,可是繁忙的生活中却总是忽视了自己父母的感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被遗忘在家。
老年人们跟不上时代的前进步伐,在这个互联网时代总是被落下的那个。每日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只有打开的电视作为背景音乐为这孤寂的家增添点人味。
老人每天面对电视,看着屏幕,究竟是真的在观看电视节目,还是在盯着投影在电视机屏幕上的孤单背影呢?
这个案件也给无数的在外工作的儿女提个醒,常回家看看,这不是空话,也不是应付爸妈的客套话。常回家看看,多陪陪父母,聊聊天,散闲逛只要能在身边,他们就会开心,这个可是再贵的礼物也买不到的父母中意。
同时,对于一些丧偶的老人,心理需求和生理需要要格外注意,这不是什么难以启齿或者惭愧的事,而是正常人的需要,做子女的应该正视此类问题,勉励父母多出去走走,认识些同样情况的老人,彼此暖和也是一段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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