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一位50岁的阿姨在签收包裹单时遭送包裹的20岁小哥脱裤子污辱,阿姨果断将其拍下来,并报了警。据小区人员称,不知因何原因,该男子一直在颤抖。
事发当天晚上,阿姨正在家做着家务接到通知,对方告知由于不方便挨家送上门,要求阿姨到地下车库来取。也不是第一次取包裹了,阿姨想都没想,连忙擦擦手下了楼。
阿姨从电梯间出来,绕了几个弯,走到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处,地下车库本身人就少,加上是晚上,更显得安静。还好是自己经常出入的地方,又是取个包裹,阿姨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
阿姨看到一辆送包裹的车后,走过去,接后包裹看了看,确认完好又接过小哥手上递过的笔,车库有些暗,字又小,阿姨下楼时也忘记把老花镜带下来,就往车的一边走了走,就着地下车库的灯光,埋头签起字。
就在此时,阿姨感到身后有人在蹭她,猛得一回头,看到小哥已经将裤子拉链拉开,正在她的后面羞辱她。夏天衣服本身穿的就薄,这么大的动静怎么会不知道呢?
阿姨反应也是灵敏,连忙将这一幕拍了下来。也许男子没想到阿姨反映这快,竟呆在原地一动不动。阿姨不仅拍了男子,连男子的车和货物都拍了下来,包括车上贴着的公司名称。
随后阿姨就报了警,小区也在接到阿姨电话后立即赶到了现场,阿姨称,就是这个送包裹的娃,趁签字时脱裤子。
此时男子单手掐着腰,另一手放在裤兜里,听着阿姨向周围人描述当时的情况,随后男子就被民警带走了。
据现场目击者称,这位男子被发现后,也不知道是身体原因还是害怕造成的,一说话就全程在抖。等民警和小区人员都到时,该男子单膝跪在地上向阿姨表示道歉。
包裹多白天送不完送到晚上也有可能,小区公共场所不送,偏偏让人到地下车库去拿,是不是早有居心?
一位50岁的阿姨被20岁的小伙子羞辱,有人对此持有怀疑的态度,表示男子没有辩解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是阿姨是不是穿的太暴露了?
有人就直言,做出这样的行为,和受到这样的遭遇真的和年龄无关,自己就是五十多岁,进入电梯时遇到被人偷拍裙底,当场被自己呵斥。
那么,男子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义?
1、行为人为了追求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称为猥亵。狭义的猥亵还包括公开暴露生殖器官。
从本案现场来看,男子脱裤子的行为就属于猥亵的范围了。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猥亵罪的认定标准,要将强制猥亵妇女与非强制性猥亵和侮辱妇女区分开。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其行为属于触犯刑法。
在本案中,50岁的阿姨在签字时,男子趁其不备在后面将裤子拉链拉开,对其进行侮辱,不属于强制性猥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的该男子只是实施了猥亵行为,没有对阿姨进行强制猥亵,属于一般猥亵,一般的猥亵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2、男子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事发后的次日上午获息悉,该男子因猥亵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此事一经查实男子确实实施了猥亵行为,单从男子的违法行为来看,其属于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依此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人说,幸好这位50岁的阿姨足够果敢,没有被该男的恶行所吓倒,将前因后果都拍了个全面。
而该男子不管是因为害怕还是其他原因导致浑身颤抖,都应该为自己的不法行为负责。
此事也反映出有些小区管理松懈,车辆进出随意,小区应当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此事也做了提醒,不管是一个人居住,还是年龄多大与否,外出和居家都要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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