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到国务院会议厅开会。”
周总理严肃的语气从电话那端传来,华国锋的心像是突然被狠揪了一下:一定出了大事。
按正常行程,开会时间一般是在下午3点,而现在才1点钟。
放下猜想的华国锋立即前往会议厅。
一起前来参加会议的,有李先念、纪登奎、汪东兴、吴德,还有吴忠、于桑、刘传新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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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都是中央非常重要的人员,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李震死了。”
大家刚坐稳,还没来得及调整坐姿,就听到了如此劲爆的信息。
李震是谁?为什么他的死能引起总理与中央的高度重视?
死亡之谜
1973年10月22日11时许,两名工人在公安部机关大院地下一层检修热力管道,刚进去不到20米,忽然发现前方管道上吊着一个人。
两人丢下工具就往回跑,大声喊叫:“死人啦,死人啦......”
闻讯赶来的公安部副部长刘复之、于桑等人,第一时间安排保护现场。
而此时,公安部内部正在秘密寻找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时任公安部部长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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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上午9点多,本应在办公室上班的李震迟迟不见踪影。秘书郑爱萍忙给副部长刘复之打去电话。
“刘部长,上班时间已经过了一个钟头,李部长还没有来,我找了很长时间没有找到他,不知道去哪儿了?”
“先别着急,他昨晚是不是熬夜了?又或者是总理有事找他去了?去他家里,或者5号楼再找一找。”刘复之安慰着郑爱萍。
半小时后,郑秘书又打来电话,说还是没找到。刘复之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组织大家扩大范围寻找。
正在大家忙乱不堪时,保卫科的人慌慌张张跑来报告:“前面的热力管道中发现了死人。”
戒备森严的公安部内部竟然死了人,这事非同小可。
周恩来接到消息后,打来电话:“不要动现场,保护起来。不要光由公安部的勘查现场人员下去,要立即请北京、天津的专家一块来勘查。卫戍区立即派一个加强连,加强警戒,把所有地下管道口都布哨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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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下达的命令,谁也不敢乱动。直到各路专家勘查完现场,遗体才被放下来。
两天之后,李震的遗体搬到了大礼堂。白布覆盖着笔直的身体,头露在外面。面色苍白,双眼紧闭。
凡是懂一点刑侦工作的人,都知道这种死状是上吊的正常现象。公安部的老法医在看到现场后,更是脱口而出:“这是自杀。”
可熟悉李震的人都不相信他是自杀。曾经在部队表现那么出色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一定是有人故意陷害。
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呢?若是“自杀”,是什么原因导致?若是“他杀”,又是何人,所为何事?
第一次查案
公安部长离奇死亡,案情非同小可。
周恩来第一时间召开专案组会议,同来参加会议的人中,只有华国锋此前从未参与公安部的工作。而且,毛泽东也非常信任华国锋。由他来当负责人,相信案子一定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所以,会议决定:由华国锋负责李震案破案工作,纪登奎、吴德协助,重大问题报政治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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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参与查案的人员有刘复之、于桑、施义之、曾威等人,他们与外地各部专家火速赶往案发现场。
先从管道中的指纹、鞋印查起,发现靠近尸体的指纹与脚印都只有李震一个人的,管道里也没有打斗的痕迹。
只是在地上找到了大量的“速可眠”药片,接着又从他穿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了几十片“速可眠”,后来又从胃里解剖出30多片“速可眠”。
据公安部机关卫生所反映,几天前,李震曾因为睡眠问题,亲自去卫生所,找小杨大夫开过一瓶100片的“速可眠”。
单从这里来看,李震是在吞服了“速可眠”之后,再上吊。
除了药物证明,作案工具也需谨慎核查。
李震上吊的尼龙绳,与他办公室窗户上的尼龙绳切口完全吻合。办公室桌面上的剪刀上还黏附着尼龙绳的纤维丝,指纹也都是李震一人的。
现场留下的物证都指向“自杀”。接下来要排查李震死前都接触过哪些人,是不是这些人说过什么话,才导致他出现这些行为。
10月20日上午,在李震主持的公安部核心小组会议上,于桑与曾威因为过去旧有问题发生了激烈争论,几乎动粗。会议也因此暂停下来。
21日是星期天,没有开会。李震去了施义之家,心情很沉重地说道:“你看,昨天又吵起来了。”
施义之宽慰他:“没事的,意见不合发生争吵是正常现象,不要有心里压力。”
从施义之家出来,李震又去了办公室,直到夜里10点多才从5号楼出来。正好遇上了办公厅主席席国光,还与他打了招呼。
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李震。
至此,无论是现场勘查,还是物证、人证,都指向一个结论:李震是自杀。于桑、刘复之等人,只能实事求事向华国锋与专案组作汇报。
但是,在当时复杂的大环境下,这份报告引起了一些人的强烈不满。首当其冲的,要数卫生部部长刘湘屏。
她坚持认定李震是他杀。
第二次查案
对于李震的死,周恩来是心痛的。他亲自给沈阳军区司令陈锡联打去电话,告知李震死亡的消息。
军区领导不解:“中央要人,我们将最好的干部送去。怎么到了中央,变成这个样子。”
周恩来回道:“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也是和睦的,没有自杀因素。我们会彻查清楚。”
查案讲究的是证据,是事实说话。如果没有物证能证明是“他杀”,那就加强力度排查人证。
首先查案小组人员需要变动。公安部内部之前是于桑、刘复之为负责人,考虑到他们与李震曾经有过意见不合,恐有查案不公。故而将他们隔离审查,内部负责人更换成施义之、张其瑞。
破案组由吴忠负责,专案组人员增加调查部部长罗青长,组织部部长郭玉峰,卫生部部长刘湘屏,以及卫戍区副政委邹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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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施义之、张其瑞、刘湘屏等人接手案件之后,案情来了个大转变。在他们的调查中,案发现场被人为破坏,李震死前遭到威胁等等一些言论。
查案的同时,还要彻查公安部内部人员,整个系统都要逐一排查。
凡是这几天见过,或找过李震和他秘书的,都要说清楚,李震死前的5天去了哪里,做过什么,又与哪些人接触过,并且要找到证人来证明。
一旦发现有可疑现象,还要追查后台,哪怕已经退休的老干部,也同样需要接受审查。可疑之人还会当堂对质。
此时的公安部,如同风雨中飘摇的小船,船上的人都在担心会不会掉下去,但又不敢抓住船上的东西,只能咬紧牙关死死挺住,等待暴风雨的停歇。
如此反复折腾了一个多月,还是找不到一点头绪。查案进入了“白热化”阶段,谁也不敢乱下定论。
案件结论
死亡原因有争议,结论迟迟定不下来,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一直是压在周恩来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周恩来向毛泽东汇报了查案之难。毛泽东说:“他们为什么要杀人呢?要调查研究。”
并且还列举了明代发生的三大疑案,拿出《明史通俗演义》让周恩来转交给华国锋,特意提到书中第80回和第82回要多看看。让大家查案不要存疑,拿出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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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负责案件的华国锋不再顾忌“造反派”,坚持凭借事实来调查案件。
华国锋认为,既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那就只有重新走一遍查案之路,才能实事求是地作出正确结论。
从通道进去就是台阶,里面除了办案人员的脚印,就只有李震一个人的。地方很狭小,也没有打斗的痕迹。事实很简单,就是李震先吃了安眠药,然后再上吊自杀。
得出这一结论后,华国锋如实向周恩来报告。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周恩来又从全国各地调来技术人员勘查现场。
这些人都是接到临时调令而来,并不知道死者是谁,但大家一致判定是自杀。
接着,周恩来又请来了刘湘屏,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吴蔚然谈话,并请吴阶平解剖李震的尸体。刘湘屏一直坚称李震是“他杀”,让她参与尸解,也是希望她能转变思想,不再固执己见。
本以为这样做,已经把事实摆得很清楚了,可一些人还是认定“他杀”。
他们的原话是:“能定他杀就定他杀,实在不行,就拖它个三五年。否则,某些势力又该活跃了。”
1974年1月,距离李震死亡已经3个月了,案件还未有定论。
吴忠领导的破案小组,依据事实,确认李震就是自杀。既然是自杀,那之前隔离审查的于桑、刘复之就应该放出来。
但,后加入破案组的人就是不同意,并说道:“就算李震不是他们杀的,他们也有’算旧账’的错误,不能放出来。”
好在华国锋坚持中央的指示,让专案组分两步向下传达。先讲案件存在他杀与自杀两种可能,并分析原因,然后再讲李震是自杀。
他深知,能让这些人接受自杀已经很不容易了,至于放人的事,后面再解决。
最终,专案组所有成员都同意“李震自杀”的结论。
那些坚持“他杀”的人,虽然忿忿不平,可又拿不出证据。只能同意华国锋的结论:自杀,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死”也许并不可怕,比“死”更可怕的是“人心”。当一件事情被有心人当成武器时,真相也就不再重要。
不忘初心,是让我们做任何事都记得事情本身,而不是过度解读。回归初心,让事情不再复杂,人心也就简单了。
参考资料:
《华国锋奉周恩来之命调查李震事件》人民网
《文革期间“李震之死”轰动一时,总理指示不要动》《中国人物传记》第250期
《刘复之谈1973年公安部长李震自杀事件》《百年潮》2009年第7期
《余汝信:1973:李震之死始末》爱思想网站
《施义之:我所知道的李震之死》《炎黄春秋》杂志2013年第5期
作者|木木蓝
编辑|丹尼尔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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