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视频反映海南某三甲医院只同意合作救护车辆进入,保安阻拦其他民营救护车辆进入医院,并与两名救护人员抢夺担架床。
堂堂医院门口发生这样的场面,又与农贸市场何异?把病人成了商品。面对这个场景,该院工作人员回应称:“120车辆进入我们医院需要备案,无备案不可进入。”
这个回答似乎是合情合理,冠冕堂皇,只是不知道备案的目的何在?救护车是用于病人的急救,其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走在路上,见到闪着灯鸣着笛的救护车驶来,也知道必须要让路,而连红灯都能闯的救护车,却被保安拦在门外,只是因为没有备案,不知道人在得急病前是不是也得先备个案,不然就不让进抢救室?
医院所谓的备案车辆显然是其指定了合作关系的车辆,就是说没有合作关系的救护车肯定是无法在他这里备案的,而未经备案就得进不了这家医院。
这其中的逻辑关系很明白,但对于病人来说就得小心了,叫了急救车必须要说清楚,急救车是在哪个医院备过案就送到哪个医院,如果想自己指定医院,则必须要叫其合作的急救车,这个关节是性命攸关的事,程度不亚于心脏病人备着的速效救心丸。
而对于这件事,海南卫健委工作人员则认为这是医院通过市场行为做的。这种说法便是承认医院将急救推向了市场化的事实,不管医院是否通过所谓招投标垄断了急救车市场,把急救病人当成了利益的算计,那么病人的权利又如何能得到保证?
市场化运营并不是问题,但是在医疗、教育以及关系到安全的一些系统中并不适合完全的市场化,因为一旦将病人当成商品,将学生当成资源,则意味着很容易会偏离正义的轨道。按道理说,急救车送病人到医院时,可以事先沟通接诊事宜,而不是去看是用得哪家的救护车,因为治病救人才是医院的本分。
很显然,现在这家医院是以市场化运作的借口,垄断了该院的急救车运营,在出现利益纷争的时候,受到损害的当然是病人的权益,然而他们又有什么实力去反对呢?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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