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离婚多年后,前妻告诉男子儿子非其亲生,男子却仍将儿子供养到大学毕业,之后儿子不告而别。男子后来身患重病没钱治疗,无奈将前妻诉至法院,索要儿子17年来的抚养费。
王先生与妻子育有一儿子,但是二人在生活中有诸多不和。于是二人感情破裂了,随后就去当地的相关部门登记了离婚。
王先生当年与妻子离婚后,约定好将儿子交给王先生抚养。但是离婚之后,二人的争吵还是不断,总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或者之前遗留的债务问题发生争吵。
每次争吵的时候,前妻总是会说“那根本不是你的亲生儿子。”起初,王先生并不在意,以为是前妻说的狠话,但是前妻说得次数多了,王先生心中也难免产生了疑虑。
再加上也有旁人旁敲侧击地提醒他,因此,王先生决定带孩子去做了一个亲子鉴定。一来是让自己放心,二来是堵住别人的悠悠众口。
然而,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个亲子鉴定的结果竟然真的如妻子所说,儿子与他并无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
离婚多年之后,王先生才得知,这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时之间,王先生难以接受。
结果出来之后,王先生确认妻子说的是真的,但是多年以来和儿子生活在一起,父子俩之间的感情不是假的。
王先生考虑到父子的情感一向很好,而且儿子是在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如果自己放弃抚养会导致他辍学。
于是,王先生依然继续抚养儿子,供养他上大学,这期间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儿子,直到儿子大学毕业,可是谁也没想到儿子毕业后竟然不告而别,王先生用尽各种办法也联系不上他。
这次王先生才是真的伤心了,原来王先生身患重病,他得尿毒症已久,却还一直在坚持供养儿子上大学。如今他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并且得了多种并发症等重病。
现在自己的病越来越重了,本来指望儿子能照顾自己,如今儿子一走了之,和父母都断了联系,大家都联系不到他了。
王先生没有办法了,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前妻,希望法院能够帮助他追回抚养儿子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这么多年来的精神损失费。
多笔费用加起来共计19.9万元,一审王先生胜诉,法院判处前妻向王先生支付16.9万的抚养费以及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费3万元。
【法律点评】
1、这个案件里面,王先生的悲剧是前妻欺骗导致,儿子的不告而别也更让王先生伤心,因此才有了状告前妻这一事。
虽然儿子不是亲生的,但是他自小是由王先生抚养长大的,儿子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2、前妻的行为怎么界定?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间有互相忠诚的义务,父母有抚养自己亲生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这些民法典均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前妻将本来是由自己承担的费用及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都推脱给了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且被欺瞒的王先生身上,这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欺诈抚养。
王先生有权要求前妻退回抚养费并赔偿损失。前妻应当满足王先生的诉求,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王先生造成的伤害进行补偿。并且承担王先生多年来的教育支出,医药支出。
3、有没有法律规定儿子必须回来照顾王先生?
王先生的儿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收养的关系,更不是继父继子的关系,所以在法律上来讲,王先生的儿子并没有赡养王先生的义务。
相比于前妻的行为,网上讨论更多的是儿子的行为,因为当今社会风气复杂,出轨偷情已经并不罕见,帮助别人养孩子也不再是新闻,但是儿子的做法实在是让人心寒。
首先王先生知道儿子不是亲生的之后,并没有将怒火发泄在儿子身上,反而继续供养他读完了大学,这是一个伟大父亲的爱,但是儿子在毕业之后有了自立能力,却选择一走了之,实属不该。
其次,王先生身患重病,很可能已经命不久矣,此时正是儿子报恩的时候,但是他却躲避了属于他的责任。
这件事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前妻的欺骗和儿子的不告而别都让王先生痛苦不已。王先生在法律上没有抚养儿子的义务,可是心中的善良和对儿子的感情让他不愿就此放弃。也希望此事能提醒天下的孩子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不要泯灭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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