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吐槽,现在的教师属于高压和高危的职业,既要负责学生的学习,还要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和校外的意外事故。
前几日,有孩子假日校外溺水,家属到学校查看学校进行防溺水教育的资料,发现家长签名跟以前的签名笔迹不一样,要班主任担责,再次印证学校真的是无限责任公司。孩子溺水上周五来学校吵吵嚷嚷了一天。要求要处理班主任。因为孩子的防溺水承诺书上家长的签名跟之前的承诺书上的签名笔迹不一样,说明承诺书并不是家长签名的,家长不知道这个防溺水的事项,而班主任并没有发现,说明班主任在防溺水的教育上严重失职,必须要追责!
孩子溺水,家长追究班主任责任,是因为没看出防溺水承诺书不是家长的笔迹。竟还有如此奇葩之事?
家长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但出了事,家长不会反省自己,而是想推卸责任。
班主任怎么鉴定签字是不是真的?孩子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其他人都可签字。班主任怎么知道究竟是谁签的?如果要求家长本人必须到学校来签字,家长可又要骂班主任了。老师只有教育的责任,学生在学校外溺水身亡,出了交通事故,班主任和学校都没有任何责任!
本来就没这个责任!只是上级部门要求老师在学校要讲防溺水!但又怕有的老师没讲,为了把工作压实,所以要求必须有家长的签名!然后就整成了,学生溺水老师担责了!
就好比你在车站,车站提醒你要注意财产安全!后来你钱包被小偷偷了!最后你怪车站没提醒到位,你没在注意安全的承诺书上签字吗?
从法定责任来说,家长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当孩子在节假日期间出了事后,不追究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却反而追究一个与孩子没有任何关系的老师和学校的责任?
小孩出了事故,家长到学校去闹,一来可以诈点钱,二来就是想逃避自己对小孩安全教育和监管不力的心理谴责。
防溺水教育是每年春季之后的重点工作。除了防溺水责任书,还要学生天天背防溺水六不准,每周默写防溺水六不准。尽管这样,每年还是出现孩子溺水事故。但是一旦出事学校每次都要背锅。
有的地方出了一起溺水事故,就要求学校要每家每户家访,宣传防溺水。
其实有些锅也是自找的。比如教师的这个节假日巡河,本来学生放学放假后的监管责任是家长的,结果安排老师去巡河,学生出现意外后,就会让家长觉得老师的巡河工作做得不到位,想方设法把责任推给老师推给学校。
现对学校有些要求过分了,学校揽的责任太多太多了!防溺水本来就是孩子家长的事,由于教育部门过分的强调,发资料、签字、到河边巡查,工作没留痕迹就要挨批评,家长还真认为孩子溺水的责任在教育部门了,不然你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精力来做这件事?
这种推卸责任甩锅的行为发生最多的就是在医院,学校和道路事故,中国人的热心和善良都逐渐被这种事消耗殆尽,不得不痛心疾首。
学校管的太多反而起了反作用,让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监管,出现了溺水等事件。
有人说如果学生在家溺水了,先查学校有没有开班会说防溺水,有没有告知家长,如果没有学校及老师要担责。真让人匪夷所思!
安全教育是应该的,但是不应该扩大化。尤其是层层传递压力,确实过犹不及。不知从何时始,学生的安全都转给了学校和老师。就是假期里出了事,也要找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家长责任的淡化确实是不应该的。
问题是是谁把这个本应该家庭教育的责任硬生生地揽到学校手里?又是谁出了事一推了之,让学校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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