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为么子不早点来抓我呢?早点来,我也少受点苦,不用每天心惊胆战呢。”,面对民警的询问,盗窃嫌疑人吴某树被民警抓获带回通城的途中说道。
案件经过:
5月17日,通城县公安局接到隽水镇康美小区附近一便利店被盗报案,刑侦大队民警到场后,发现该便利店除了多条未拆封香烟和一些零包香烟丢失外,其他财物均完好无损。
由于该便利店地段偏僻且内外均未安装视频监控,给案件的侦办带来了一定困难。民警通过对周边路段人员逐一排查,发现了一名行迹可疑人员吴某树(男,54岁,武汉市江夏区人,有多次盗窃门店前科),虽有嫌疑但因无直接证据,案件陷入僵局,但办案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嫌疑人的追查。
6月3日凌晨,民警又接到隽水城区清华嘉园小区一商铺门店内被盗价值近万余元香烟的报案。通过现场勘察,民警发现该案与“5.17”商铺盗窃案作案手法相似度极高,推断为同一人所为,随后开展并案侦查。
在“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民警初步掌握了吴某树在我县城区的活动轨迹,并获悉其已窜逃至崇阳。无论是在活动区域,还是在离开通城的时,吴某树手中两个鼓肿的行李袋、体貌特征等种种迹象都表明他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是他,绝对是他!”办案民警对着电脑屏幕兴奋地说道,随后民警迅速赶往崇阳县,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吴某树抓获,现场查获被盗香烟等财物一批。
经询问得知,吴某树由于烟瘾极大,每天要抽3-4包香烟,又没钱购买,盗窃香烟是为了满足自己日常抽烟嗜好,之前在异地也是因为盗窃香烟曾被抓多次,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被抓获,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到案后的吴某树交代了其5月17日和6月3日先后窜至通城县盗窃商铺香烟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树因涉嫌盗窃被公安局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6月5日上午,办案民警将该案被盗财物如数退还受害人。
当日下午,被盗商铺受害人吴女士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感谢办案民警追回了自己被盗的财物,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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