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帮朋友搬家被查,罚500元,车主不服反问交警,结果打脸了
【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下“关注”,方便与您讨论分享,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非常感谢您的关注!】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其用途也在不断增多,但什么行为是被允许的,什么行为却是被明令禁止的呢?陕西有一女子就被交通部门突然通知说其有违法行为,需要罚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案情提要】陕西的李某听着交通部门对自己的违规行为的陈述,心中感到无奈与震惊,私家车不能拉货、拉人吗?
原来,李某家中经营着一家小店铺,平时有一些拉货的需求,就买了一辆面包车解决这个问题,有时还可以用车来接接家人,李某觉得这样很方便。
直至某天,交通运输的相关部门通知李某有违规行为,需要进行处罚,并对李某的困惑进行了解释,说李某用私家车拉货属于非法营运,因此要交一定的罚款,否则就要把李某的车扣押下来。
李某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惩罚本就不解,在听到自己受处罚的原因后更加疑惑,自己家的车,怎么自己还不能决定用车来干什么?况且自己平时使用私家车的行为也并非特殊,甚至十分常见,怎么还需要受罚呢?
【以案释法】首先,我们应该了解我国对于私家车非法营运的定义。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了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家车如果从事非法经营,将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因为该私家车没有道路运输证。一经发现,将受到以下处罚:驾驶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驾驶人的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驾驶人2至10倍的罚款;驾驶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至10万元的罚款。
简单来说,判定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可以看驾驶者是否从中牟利了。在本案中,李某用私家车进行拉货、接人等活动时,均未收取费用,按理来说不该属于非法营运行为。但相关部门则表示虽然李某在此过程中未牟利,但其拉取的货物最终卖给顾客也是牟利行为,产生了金钱交易,因此处罚也不无道理。
但对于相关部门给出的解释,又引起了争议。因此如果按照他的标准,那么如果家中有相关的生意经营,那么运货、送货各种行为,均不能自己进行,需要另找外卖员、送货员,不少人还是表示不能理解。
对于异议,相关部门发布了新的通知,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客货混装,要罚款500元即可。那么什么属于客货混装呢?
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54条的附加说明,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也就是后备箱以外,不得载货。同时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00 mm,从地面算起车高不得超过4米。简单来说就是传统的载客汽车是不能在车辆内部放置大量、过量的货物,更不能为了扩大载货空间而私自进行车辆改装。
私家车如果想要从事道路运营,可以向当地出租车管理部门或网约车平台公司提出申请,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功登记为出租车乘用车,从而进行装载经营活动。
在本案中,引起矛盾的主要内容还是在于人们认为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太过于不解,因为人们在日常生活或是走亲访友时无可避免会运载一些东西,那么按照规定都是违规行为,那么私家车到底怎么样使用才不算违规呢?
针对此,我认为驾驶者也要明白法律制定有其原因,如果为了运营而忽视交通法规、私改车辆,有时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法律的制定也要考虑生活实际中的情况,要明白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和生命安全,为人们的行为提供准绳,而不应该成为人们困扰不解的规定。
其实在生活中,李某的故事也并非是孤例,此前就发生过不少,许多人都曾经历过这种境遇,不懂得如何处理。在此案中,相关部门的举措是非没有确切的定论,网友也各执其辞,但有关部门应该考虑此决策的适用性,还是同样的道理,部门提出决策是为了保护民众、利民便民,因此更应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进行有效的调整,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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