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征地拆迁中,最常见的套路就是说老百姓的房子是危房、违建,需要马上拆除,或者先让老百姓搬走,后面才说到补偿的事情;又或者让老百姓签空白合同,签了以后就有高额补偿,除了这些外,征收方还会通过暴力行为来逼迫咱们被征收人签署补偿协议或者自行搬离被征收房屋。这让普通的老百姓更加的弱势,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我国法律表明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咱们被征收人需要记住,在实践中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征地拆迁中,您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也可以第一时间找京康律师进行咨询,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史律师提醒您,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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