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30号:经查,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 胶州市扬州东路北侧、广州南路东侧施工的的凤起潮鸣B、C区建设项目人防地下室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塔式起重机高强度螺栓多处松动现象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1年1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修订)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青岛中建泰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1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祥兴路6号泰和嘉园小区12号楼商业106户,法定代表人为朱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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