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三夏”露天禁烧秸秆垃圾的通告
夏收将至,露天焚烧危害极大,不仅对空气环境、土壤环境、消防安全等带来影响,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也极具危害,为彻底解决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按照“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总体要求,“三夏”期间严格操纵违法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落叶、生活垃圾等行为,实现对县域内露天禁烧工作全天候、全方位、常态化监控治理。现将我县2023年“三夏”露天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焚烧秸秆危害极大
(一)危害身体健康。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威胁人与其他生物体的健康,易造成咳嗽、哮喘等慢性病的发生及加重。
(二)容易引发火灾。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严峻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破坏生态环境。焚烧秸秆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并影响空气质量,使雨水酸化。
(四)影响农业收益。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存活,降低作物对土壤养分的汲取效率,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二、全域严禁露天焚烧
全县行政区域内全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落叶、生活垃圾等行为。
三、严打露天焚烧行为
全域已实现红外线视频监控和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一经发觉露天焚烧行为,将自行监控锁定违法点火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凡农业经营主体及当事人露天焚烧秸秆及其他生物质的,由属地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阻碍监督治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与各界社会人士理解、支持、配合做好露天禁烧工作,积极宣传露天禁烧危害,监督举报违法点火行为,杜绝露天焚烧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努力,共建天蓝、云淡、风轻的美丽家园。
举报电话:
洺 州 镇:6162360 第什营镇:6110159 常 屯 乡:6373003
方家营镇:6100017 章 台 镇:6206349 七 级 镇:6273048
贺 营 镇:6223799 贺 钊 镇:6222003 高公庄乡:6295008
张 营 乡:6240117 梨园屯镇:6017011 赵 村 镇:6315111
固 献 镇:6020188 枣 元 乡:6061181 高 新 区:6029199
侯 贯 镇:6352019 常 庄 镇:6393018
公 安 局:110
生态环境分局:12369
特此通告。
威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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