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湖北武汉一个小学,发生了一件结果惨重的交通事故,从事件本身来讲,情况并不是很复杂,这位班主任老师绝对要承担绝大部分责任,第一事前他是看到有小孩在自己的车前蹲着,并且挥手示意让她离开,第二作为一名司机,在车辆启动前观察一下周边状况,这是最基本的驾驶员规则。
可惜这名老师有些年轻气盛,不仅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执行,而且事发后拖行数米还有二次碾压的嫌疑,也许当时精神紧张错把油门当刹车,也许真的过于大意,一个小孩在车下,竟然会感觉不出来?
网暴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是现在禁止就会全部绝迹的。
去年底发生的河南开封“叶婷母女”事件,一个事实确凿的伤人而致老叶死亡案件,都能被众多黑手,把被害者叶洪青变成“滚刀肉、现代版的牛二、开封的龙哥”,反正就是证明他就是一个无赖,被杀是死有余辜,杀人者是为为民除害是新时代的英雄,总之网曝是向来没有原则,它们都是把一个简单的公众思维,拉成正常逻辑的反方面,大家认为对的它说错,大家认为错的它认为对。
特别是上面这位网友的言论,实在让人细思极恐,人家拉个横幅讨要个公道,被他说成是嫌赔偿太少而准备多要赔偿,这位犯了巨大错误的班主任老师,变成了被心疼的对象,他的思维真的有点对不起九年义务教育,难道老师在上学的时候是这样教育你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只有被害者及其家属才是被心疼对象,而这位班主任老师就是有天大的无辜,也要被大家指责,并希望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少冲动多考虑体谅别人,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
何况人命关天,多年的生育养育,都是用金钱砸成的,父子母子的多年感情被你无情剥夺,就是跑到乱成一锅粥的乌克兰,也应该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补偿。
对于这些网暴无赖,用禁言方式,感觉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就应该对它们的账号进行删除,对于它们的实名信息应该阻断入网,或者从立法角度,对于收钱发帖的行为,直接判断的违法行为,这样才能从根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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