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三名女子在网上看到直播公司招人,就前去应聘。公司提出唯一的条件是要服从公司的管理,三名女子签约后发现公司完全无底线,如果无法完成公司的任务,就要受到处罚。三人遂打算离职,不料公司还要求三人赔偿违约金30万元。
来自南充的赵某、刘某、孙某在网上看到一则直播公司的招聘广告,上面写明急需女主播,保底月薪1万元。赵某、刘某和孙某都是00后,是刚毕业的学生,不由地对这个月薪非常心动。
三人虽然没有经验,但个个都是大美女,就投了简历打算试试看。面试的时候,公司说了大概的工作内容和公司提供的薪资,即月工资1万元,不需要保底,做得好还另有提成,如果做得不错可以拿到几万块一个月。
但是公司强调一点是要服从公司的管理,她们想了想服从管理本来就是员工的基本职责所在,于是和公司签下了直播合同。
哪知道,这一签约就是噩梦的开始。原来这是一家没有底线的直播公司,三人刚开始直播时,公司的要求是每天必须开播多少个小时。除此之外,她们还要诱导用户打赏,而且打赏的金额也有一定的要求。
本来公司要求开播时长和需要完成打赏任务也还算正常,毕竟有很多直播公司都需要靠这个来盈利,只是后面公司越来越过分,越来越没有下限。
公司告诉三人,如果无法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她们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这样的处罚比想象中残忍,是对她们进行一些体罚。
在公司通知这个消息后很长一段时间,三人的手臂和大腿上都布满了淤青,正是因为三人很难完成任务,就遭到了公司的惩罚。
而且三个人在直播的时候,公司还会让她们做一些擦边球行为,如用气球和水桶对着身体某些部位做出一些暗示行为等。另外三人在被惩罚的时候,公司也是以直播的方式进行的,为了博取更多的流量,她们身上遍布伤痕。
另外,直播还要注重维系经常打榜的用户的关系。公司对这方面也很看重,要求赵某、刘某、孙某在直播之外,还要花时间去维系用户关系。
如何去维系用户关系,也是很有技巧的。三个女生都长得很漂亮,公司便看中了这一点,要求她们拍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而这些照片最终就落入打榜用户的口袋。
赵某、刘某、孙某刚刚出学校,当然无法忍受这么社会的事情,何况拍摄那些照片都不是她们自愿的行为。自从进入直播公司后,她们每天都吃不香睡不好。
她们想想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终于打算和直播公司撕破脸皮,一决高下。她们就去申请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之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巨额的违约金,这让三个美女不堪重负,只能和公司在法庭相见了。
【说法 】
一、三人和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赵某、刘某、孙某毕业后和直播公司签约,继而开始执行公司规定的任务,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那一刻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成立了。
他们所签的劳动合同不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且清楚记载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作为主要的证据使用,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是违反了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另一个是服务期内离职需要赔付专项培训费用。
本案中,三位美女主播并没有违反公司相关正常规定,也是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正常情况下,她们无需支付违约金。
三、三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去起诉公司?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位美女主播在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是属于前置程序,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
而公司与三位美女主播所签的合同条款明显是不平等条约,用30万元的违约金来限制三位美女不要离职,本来就是不妥当的做法。
4、本案启示我们,在用人单位面前,作为劳动者虽然处于弱势地位,但也要积极维护自身权。不要因为自己稀里糊涂签了一些不平等条款,就认为已经无力挽回了,实际上还有很多方法可以补救,重要的是要勇敢站出来,对不平等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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