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这天,四川某地,一男子走路时突然被几名交警拦了下来。正当他疑惑不解时,交警已按照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元的处理结果。面对这张突如其来的“巨额”罚单,该男子却笑得合不拢嘴。
对此,有网友调侃道:“这是罚少了吗?怎么会笑得这么开心。”还有一些网友表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连走路都不能自由自在了吗?”
老猫认为,大家并不是对不走人行横道被罚产生抵触情绪,也不是对没走人行横道属于违法行为感到不可思议,而是对在什么情况下走路可能会存在违法行为比较关注,特别是对“自家大院儿”式的“暴走团”忍无可忍。
暴走团原本是一个半自助式旅行互助组织,旨在通过暴走,去发现那些被我们忽略的美景,享受暴走带给我们的乐趣。
但是,近年来,一些“我走我有理”的暴走团惹得群众怨声载道。他们穿着统一的服装,迈着矫健的步伐,有的甚至还得配上劲爆的音乐,大模大样的走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占用儿童活动基地有意破坏路障,妨碍正常交通秩序,阻挡救护车救援,发生交通事故也早已不是个例。
老猫支持对个人违反交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毕竟在车多人多的大街上,遵守交规既是对咱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也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但是,相比个人不走人行横道的违法行为,那些“唯我独尊”“我行我素”的暴走团,还有一些不分昼夜扰民的“广场舞”,以及逐渐增加的无厘头“炸街一族”,是不是应该该规范的规范,该叫停的叫停,该处置的处置?虽然说玩归玩,闹归闹,但影响到其他人就不大好了。
对此事,不知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文中,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老猫更改删除,带来不便之处,还请见谅。谢谢[作揖][作揖][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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