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陈晓龙)近日,朱先生独自到太湖边垂钓,结果因为湖水上涨,导致他被困在芦苇荡中。接到求救信息,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临湖派出所民警和辖区消防中队的消防队员立即出动。朱先生最终被救上了岸,但因他在太湖垂钓违反《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渔政部门罚款200元。
“我被困在了芦苇荡里,请你们快来帮帮我。”事发当天,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临湖派出所接到朱先生的报警电话,附近的警务人员联系了辖区消防中队后立即赶往现场。只见朱先生站在离岸边百米左右的芦苇荡里,由于朱先生的水性不好,为了保证他的安全,警方放弃了使用救生圈救人上岸的想法。
很快,消防队员也到达了现场,这时,民警在岸边发现了一艘小船,于是2名熟悉水性的救援人员驾船进入芦苇荡,将朱先生接回了岸。朱先生是如何进入芦苇荡的呢?面对民警的疑问,他如实表示,当时他准备在这里钓鱼,因为打捞水草的船只就在边上作业,噪音太大导致他没法下杆,于是他就走进芦苇荡寻找新的垂钓点。可走远后,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垂钓点,他想要往回走时,却看到刚才走的路因为湖水上涨被淹没,已经无法回到岸边。
朱先生虽然没有大碍,但由于他垂钓的区域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朱先生最终被渔政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