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虐童事件频生,去年警方举行“保护儿童月”记者会公布去年1月至8月虐童案数字,当中涉及“侵害儿童人身罪行”,即虐打,非人道对待等达427宗。
讽刺的是,之前多宗虐童案中,伤害儿童最多的人反而是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继父母、祖父母等亲属。
虐童惨案震惊全港
去年9月,警察在深水埗一劏房内救下一名怀孕5个月、准备跳楼的单亲妈妈,同时警方发现屋内有男童昏迷在床,脸色发黑,送院后不治。
而且男童瘦骨嶙峋,身形如2、3岁般,身上有30多处新旧刮损及瘀伤,疑长期被虐待所造成
警方将欲跳楼的母亲拉回屋内。
去年8月,警方接报指大角咀一劏房内有一名3个月大的男婴昏迷不醒,男婴送院后不治,救护人员发现男婴身上伤痕累累,满布红印及水泡等,生前遭到寄养家庭虐
被害男婴仅3个月大。
而香港近年最轰动的案件之一当属5岁女童陈瑞临(临临)遭虐杀案
2018年1月6日,临临在屯门时代广场住所表示身体不适,午膳时其父发现她全身冰冷昏迷不醒,于是报警,救护员到场发现她已无脉搏和呼吸。
因临临身上满布藤条、剪刀及拖鞋造成的133个伤痕,部分伤口腐烂,怀疑她生前曾遭虐待,所以警方拘捕其父陈海平及继母黄晓彤。
经警方调查,临临与其8岁兄长曾遭生父及继母多种虐待,包括每日虐打及长时间得不到足够食物等。
在临临身亡前一日,陈海平更多达十几次将临临抛起,使其头部碰撞天花板,又伙同黄晓彤紧抓临临四肢摇晃,并体罚临临两兄妹睡地板及不准盖被子,临临最终因伤口感染引致败血病不治。
市民献花悼念临临。
除了发生在家庭的虐童案,近年学校或宿舍的伤害儿童个案亦有增加,更有本应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机构“其身不正”,反成伤害幼童的魔窟。
例如发生于2021年12月,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的多名职员涉嫌虐待婴幼儿案,被揭发407宗怀疑虐童事件,施暴者恶行触发社会怒火,案件至今共有34名职员被起诉,部分幼儿工作员经审讯后被定罪即时监禁。
立法强制举报虐童
以上这些虐童事件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的甚至是长达几年的虐待,如果这段时间内有其他人发现并举报,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港府在2021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展强制举报虐童的立法工作,并于今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终于——《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将于明日(6月2日)刊宪,并于6月14日进行首读及二读辩论。
新机制下,来自3个工作界别的从业者,包括社福界、教育及医疗卫生界合共23类人士,若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尽快举报,违例者最高可判监3个月及罚款50,000港元。
立法建议,受保护对象主要为18岁以下儿童;强制举报者拟涵盖23类需监管而又经常接触儿童的从业员,包括社会工作者、幼儿工作员、儿童住宿照顾服务院舍院长、教员、寄宿学校舍监、护士、医生、临床心理学家等。
强制举报者如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已遭受并仍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则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下尽快举报。
其中可能对儿童造成严重伤害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例子包括,借暴力手段使该儿童受到身体损伤;强迫或诱使该儿童参与任何涉及性的作为;严重或重复地威吓或诋毁该儿童,或严重或重复地使其感到恐惧,以致危及或损害其心理健康;以及严重或重复地忽视该儿童的基本需要,以致危及或损害其健康或发展。
港府建议设立免责辩护,譬如举报者延误举报时有合理辩解,包括“真诚而合理地相信延误举报是符合受虐儿童的最佳利益”;“在延误期间必须采取适合当时情况的合理行动”,例如安抚受性侵儿童情绪等,以及“真诚而合理相信另一名强制举报者已就事件作出举报”。
机制亦为举报者加入法律条文保障,包括“任何人不得阻止或阻碍强制举报者作出举报”、“任何人不得披露强制举报者身份”、“强制举报者不会因作出举报而招致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等。
消息人士表示,预计相关机制生效后,强制举报虐童的个案会大幅上升,故社署将会设立一所新的留宿幼儿中心,预计在下年首季启用。社署亦正考虑增设另一所规模相同的留宿幼儿中心,加强宣传招募更多寄养家长,进一步增加紧急安置名额的供应。
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梁振荣今早(1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局方将制定指南,详列各类虐童情境分析,相信有助业界分辨,并指从业员均受过专业培训,只要履职尽责就不会误堕法网。
梁振荣称,政府立法强制社福、教育和医疗卫生界举报虐童个案,是因为儿童表达能力弱,须依靠第三者揭发受虐行为,不应由未成年人决定是否举报。
他说,不应设立举报期死线,但业界须在延误举报期间,确保涉事儿童得到保护,例如安抚情绪或协助他们搬走。
他预计,立法后举报情况会增加,不过升幅不会很高,又指,立法并非针对专业界别,业界亦不应因为怕家长或学校不开心而不举报,阻止举报者须负相同刑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