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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 有份倡议待您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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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淡水之源、物种基因库、物产宝库、储碳库,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广袤多姿的湿地,是大美龙江独特的生态底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湿地保护宣传月来临之际,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全民普法,做湿地保护的倡导者

全民守法,做湿地保护的践行者

全民用法,做湿地保护的监督者

让保护湿地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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