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一名刽子手的老婆正在家里晾晒一个个头颅。在刑场上,她的丈夫手起刀落将犯人身首异处。这些犯人的头颅没有人领取就由她的丈夫提回家,经过一番处理后,这也是一笔生意。
当时,这些经过处理的头颅可用于绘画与医学教学,且价格不低。与其他女子不同的是,这名女子不仅胆量大,还拥有一双天足。他的丈夫是一名刽子手,身份与地位与衙门里低等的衙役一般,属于贱民阶层。这位女子自然也属于贱民,而贱民是没有资格裹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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