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男子去吃烧烤,花8元点了份生菜,等生菜上桌后发现只有7片,他觉得太少了,找到店家去理论。对方说这是统一规定,如果嫌少可以自己带。
男子想来这家店好久了,正好那天和朋友一起聚会,他们就来到这家烧烤店,点了一些肉。肉上桌了以后,他们大快朵颐了起来。
吃了一会,他们感觉光吃肉有一点腻,男子提议,有很多人说的一种拿生菜包着肉的吃法,蘸一些酱料再用生菜包着肉吃。这样可以解腻,于是他就点了两份生菜。
等到生菜上桌之后,他突发奇想,想数一数生菜有多少片,于是他就数了起来,发现只有7片。
男子顿时被惊呆了,这连一颗生菜的量都没有,于是他又去数了另外一份,只有6片。
男子觉得这非常不合理,虽然说在饭店吃饭价格是要高一些,但是不至于要有这么离谱,8块钱都可以买好几斤生菜了吧!
顿时他也没有想吃的欲望了,总感觉自己不明不白的当了一回冤大头,但是又不想因为这一点事就叫店员过来理论。
于是,他就把自己数生菜这一幕记录下来发出去,想让大家评评理。
很快大家就讨论起来,有人认为这是饭店明码标价的,也没有欺诈,这无可厚非。
也有人认为这个价格真的太高了,明码标价不等于乱收费啊!还不如自己在家吃呢。
对此,店员出来回应称,他们店里的规定就是这样,每一份大概在60g左右,卖8元一份。所以生菜一份就在7片左右,如果生菜叶子比较大,只有5片或者6片。
店家也表示很委屈,就因为生菜片数少就被发出去引来非议。店里也要很多成本,不可能按照市场价算的。如果这位顾客嫌生菜少,下次自己带来吃就是了,这样特别影响门店的生意。
一、8元7片生菜在市场价里确实比较高了,但是店家确实是明码标价的,如果顾客觉得这个价格不合理,店家就必须证明这个价格是合理的。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生菜他们也有规定的标准是60g左右一份,并且是明码标价的8元钱一份,并没有构成消费欺诈,也没有存在临时加价等不合理的行为。
若是认为店家胡乱定价,那么店家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这个定价是合理的。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男子既然提出了7片生菜是不符合市场要求的,那么店家就反而要拿出符合规定的证据。
若是拿不出证据,店家就属于随意哄抬市场价格,推动价格上调,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远远高出市场价的定价是会受到处罚的,根据相关规定,会让店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店家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二、男子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和店家提出退货的要求,买卖有自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任何人,任何店铺都不得强迫消费者进行交易。
该男子进店消费就构成了消费合同,若是觉得对于店里的消费不满意,认为店家的生菜分量过少,在没有吃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把这份菜退掉。
如果是觉得任何有对消费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跟店家提出来,若是觉得沟通不成,可以去投诉。
若是店家定价过高的行为属实,那么店家就构成了消费欺诈的行为。这时候男子提出投诉,店家就可以受到处罚,并且还可以要求索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男子购买生菜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生菜只有8元,所以该男子可以向店家索赔到500元。
您觉得店家的标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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