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如何避免股东个人消费签字免单引发股东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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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家做简餐的企业,原是由两个股东合伙投资开办的,一开业生意就很好,于是他们很快连续开了几家连锁分店,然后两个股东分工,分别各管几家门店。

其中一个股东M的父母,可能因为饭店的饭菜质量好且合胃口,就经常带着小孙子孙女直接到股东M负责管理的门店内用餐,有时还带来亲戚用餐。另一个股东Z发现后,表面上不说,其实内心非常不满,觉得M公私不分,把管理的门店当成自家的厨房了。最主要的是,股东M家人的行为侵占了股东Z的利益,因为股东M的家人在店内消费,最后都是由股东M直接签字免单。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股东Z提出和股东M“分家”,然后Z自己另外创立了一个品牌,把原品牌全部让渡给了股东M,从此不再和股东M合作。Z善于经营,很快就把新的品牌做大了,在北京连续开了10多家连锁门店;而股东M则不善经营,不多久就只剩下了最后一家门店。

这是现在一些企业经常出现的现象,因为个别股东的家人、亲戚、朋友在店内免费消费,而引发股东之间的猜忌和不满,最终导致股东之间发生矛盾而散伙,尤其是酒店、宾馆、饭店以及医疗、美容等服务业更是如此。负责具体经营管理的股东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家人、亲戚、朋友的消费签字免单,偶尔一两次或许还没有关系,但如果经常发生,就必然会引起其他股东的不满,而造成股东之间的矛盾。因为股东的家人及朋友的“非公务”消费行为,会影响公司整体的利润,而最终影响股东的分红。

但负责经营管理的股东,包括其他不负责管理的股东,其家人、亲戚、朋友到自己投资的店内消费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次数多少而已。那么该怎么处理,才能避免股东之间发生矛盾?

曾经各地的医院就有类似的情况,即,凡是医院内部的职工,其家人、亲戚,在医院内检查、治疗、甚至手术,部门之间相互打个招呼就都可以免费,职工占了好处,但医院整体的损失却很大。后来各地医院大多都做了硬性规定:即使是内部职工在医院内检查或就医,也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付费,从此,医院每年增加的收入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

但宾馆、饭店、洗浴等服务业,不可能做到股东个人的消费叫股东全额买单,因为即使做了这样的规定,也未必能够得到真正的执行,毕竟负责经营管理的股东不像医院的职工那样容易控制。他有签字权,而且他本身就有对外接待的权限,那么就完全可以做到用“公务招待”的名义签字免单。而其他不负责实际经营管理的股东,则只能照价免单。这样,最终仍然避免不了股东之间发生猜忌,并产生矛盾。

那么,该怎么做才能既让所有股东都遵照规定心甘情愿地为自己个人的消费买单,而且还能够让股东之间不发生猜忌,不产生矛盾?

首先,需要考虑股东的个人消费怎么确定“内部消费价格”,使每个股东都觉得个人承担的价格合理,而乐意自己付费。

其次,需要考虑照顾股东的“面子”,即,股东带着亲戚、朋友来自己投资的店内消费,一般都是直接签字走人,这样才能彰显特殊的身份和地位。所以,什么时候付费、怎么付费,需要合理考虑。

第三,需要考虑采取怎样的措施,使各股东之间都相信其他股东的个人消费都如实付了费,而得以彻底避免股东之间的猜忌。股东之间能否长期合作,取决于相互间的信任,但人与人之间是否信任,并不完全决定于个人是否诚信,因为现实中个人的诚信也不被信任。所以,需要有一种合理的方式,来实现股东之间的信任。就如淘宝一样,中间加了个支付宝,就建立了商家与顾客之间的信任。

具体措施如下:(以下措施仅适合于服务业的老板、股东及管理人员,请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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