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伤残军人向退役军人事务部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这些建议包括将“残疾军人”名称改回“革命伤残军人”,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生活水平,取消“因病致残”说法,改成“因战、因公致残、致病”,七至十级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也应享受全额报销,革命伤残军人应享受企业“特殊工种”的提早退休待遇,革命伤残军人享受航空机票当天优惠价的50%优待。
对于这些建议,我个人觉得比较靠谱。综合分析,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还原荣誉。将“残疾军人”名称改回“革命伤残军人”,并取消“因病致残”说法,是对革命伤残军人荣誉的还原。这不仅是对革命伤残军人的尊重,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在新时代,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对革命伤残军人的关注和尊重,还原荣誉,是尊重荣誉的体现。
其次,保障生活。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生活水平,七至十级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费也应享受全额报销,革命伤残军人应享受企业“特殊工种”的提早退休待遇,这些建议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革命伤残军人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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