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被罚款7000万港元,于文凤败诉,被责令支付50亿港元的律师费。于文凤必须为申请支付所有法庭费用。
周星驰的代理律师萧一峰在法庭外表示,周星驰在案件中一直扮演着被告人的被动角色。周星驰希望在宣判后,事件能尽快结束。
周星驰“白富美”与于文凤相恋12年。2010年离婚后,因佣金问题无法和好。即便于文凤有了新恋情,他也死缠着周星驰,要求对方支付7000港元作为投资佣金。
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已经打了将近十年,近日终于进入审理的最后阶段。周星驰和于文凤出庭作证。
法庭证据显示,于文凤要求周星驰从几个投资项目中抽取10%的利润作为佣金,其中包括天碧高山顶豪宅12层、3套5车位公寓。周星驰的投资基金和其他项目已经投入了超过7000万港元,比如位于大浦的比佛利山庄豪宅。
于文凤方面表示,两人是恋人兼商业伙伴,周星驰口头同意将投资利润的10%作为佣金给他。
于文凤是豪门千金,父亲是香港建设的创始人。大学毕业后,于文凤帮助父亲管理公司。他也在他哥哥的股份公司工作过,有一定的投资知识。
于文凤认识周星驰时,曾在另一家公司帮助过周星驰。他的薪水微薄,每月只有20,000港元,帮助解决版权问题,并在周星驰的许多投资中提供协助和建议。他一直相信周星驰会给他投资。委员会。
周星驰方面指出两人只是恋爱,坚称“委托”是甜蜜的爱情故事,只是礼物,不具有法律效力,两人已相爱多年。——强调他们是恋人。一个男人出于爱给了一个女人2000万港币。2万港元的月薪是自愿的,不是男方强迫的。
经过多年的调解,两人仍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告上了法庭。
当于文凤败诉时,他必须支付自己的律师费和周星驰的律师费。香港媒体认为这是天文数字。
原告于文凤由两名资深律师代理,包括前司法部长袁国强和杜刚坤,以及律师王家豪;被告人周星驰将面对资深大律师林本立和律师林弘基。
双方的法律团队将出席为期10天的庭审,其中包括三名资深律师和两名大律师。律师费至少要1800万港元。除了培训法律团队之外,很难估计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幕后的成本。这是大案子诉讼费的1.5倍,总费用可达天文数字。
此外,如果法官参与了预审文件的准备,也按参与程度计算。它有助于在整个过程中编写文档。与仅对文件发表意见相比,费用肯定更高,最高可达出庭费的30%。
这样算下来,1800万港元+2700万港元+540万港元,于文凤必须支付的法庭费用总额超过5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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