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一般的操作,谜一样的“互殴”,无论里面有没有人,都不可以藐视法律!
2023年5月5日,曹女士在珠江一酒店前台等男朋友时,走过来一名醉汉向她要烟。曹女士不抽烟,以为这个大哥认错人了,就没有搭理她,结果男子不依不饶,对曹女士先是辱骂,而后又上手猥亵她,拿东西扔她。吓得曹女士赶紧离开前台到酒店门口准备报警。
没想到这个醉汉竟然又跟了过来,竟然恬不知耻的从后面摸曹女士的下体。曹女士条件反射的把男子推开。男子可能是担心她报警,开始抢手机,还摸曹女士的胸。曹女士连连后退,男子不依不饶开启了战斗模式,疯狂的多次殴打推搡曹女士,同时曹女士也进行了适当还击。
后来警方赶到后强力把还在怒骂中的男子带上了车。
警方把醉汉带走后,让曹女士前往医院检查,“我当时耳朵流了血,浑身都疼,人都是晕乎乎的。”曹女士说,虽然耳朵一直很疼,她到医院做了核磁共振,但当时没有检查出问题。
不久曹女士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要求她去录口供。在派出所
一名民警告诉她初步认定两人是互殴
要双方协商解决
曹女士要求男子赔偿医疗费用,但警方则表示打人男子的女儿女婿都不管他,打人者身上也没有钱。此后,警方提出由打人者赔偿她1万元,先给4000元,但打人者连4000元都拿不出来。
5月6号,曹女士再次接到通知到警局,让人想不到的是醉汉竟然不到关押了七八个小时就走了。此时的警察依然告知曹女士这是互殴。曹女士听到这样的说辞直接气晕了过去然后被送往医院。
后来曹女士找了三家医院做检查。珠海市人民医院5月11日的疾病证明书上显示为左耳外伤、左耳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聋,医院建议曹女士住院治疗。此时可以想象被打的有多严重!
据悉曹女士已经怀孕6周了,因身体原因一直在吃保胎药。医生告诉她,目前胎儿和耳朵只能二选一,要孩子就不能医治耳朵。“医生说,治耳朵也不一定能治得好。”
曹女士发文之后,珠海警方反应迅速,立刻进行了通报,通报中可以看出,打人者谢某敏已经被刑拘。
实在搞不懂一个孕妇被猥亵打到耳聋,警方却被判互殴?这是藐视法律!
《刑法》第237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目前的法律条文看:打人者应该同时犯了“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两种罪,不应该是淡单纯的互殴!建议两罪并罚!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在社会主义文明社会,法一定不能向不法让步低头,面对那些流氓地痞无赖,不管多大年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有坏人得到公正的处罚,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温度。相信警方的公正,期待警方公平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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