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共和国最痛心冤假错案,18年后平反,司法系统27人遭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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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1996 年开始连环奸杀女人还涉及一场重大的冤假错案至今没有让蒙冤者彻底翻案

最可怕的是直到死他的脸上都保持着微笑

01

2005 年 1 月 2 日,张女士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司机很热情,一路上都在和她说笑,但她却不知,这是她此生最后悔的决定,因为她差点再也下不了那辆车。

她还记得,那天路边都是积雪,她在路边等车去市区。

可惜,等了很久,都没看到车。

这时她已经冻得把手放在嘴边不停哈气。

就在她准备放弃的时候,远方出现了一辆车租车。

张女士激动得朝出租车挥手。

司机是个淳朴的汉子,非常热情。

他不仅帮张女士把行李放好,还给张女士打了个折扣。

说,这天寒地冻的,她一个姑娘家不容易。

在雪地里站了半小时的张女士心头一暖,心想:今天运气真好,遇上活雷锋了。

司机很健谈,一路上天南地北扯闲篇。

张女士则有点心不在焉。

她晚上有个重要的饭局,她看着不断退的积雪走神,有一句没一句应着。

当她发现,眼前的景色从路边的积雪,变成密密麻麻的树干时,才发觉情况不对劲。

这不是去市区的路。

车子已经停在一个树林中。

司机一改憨厚的模样,凶相毕露。

他拿出刀,抵在张女士脖子上。

一步一步进犯,脖子、胸部、大腿……

在死亡的威胁下,张女士被司机强奸了。

让张女士难以理解的是,司机在侵犯结束后,居然又启动了汽车,开回了公路上。

她披头散发在车上苦苦求饶:「求求你放过我。」

司机却异常冷静,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轻快地对她说:「你别怕,马上就解脱了,呵呵……」

张女士眼前一黑,眼前这个人,不仅要劫色,他还要杀人。

她知道,今天她多半是走不出这辆车了。

不过,她很快冷静下来:不,我的一生不能就这样结束,只要有一丝机会逃生,我都要抓住。

终于,在一个拐角处,上天给张女士生还的大门打开了一条缝。

张女士果断抓住机会,在这个拐角处,抓住时机跳车,捡回了一条命。

除此之外,张女士还做了另一件事,在她摔在地上的那一秒,她记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蒙 JY2230。

张女士立刻报警。

警察立刻对此车牌号进行调查,得出的结果出人意料,这是一辆出租车没错,但是,这辆出租车的司机,是个女性,叫陈某。

02

张女士一再确认,司机是个男的。

自己虽然跳车了,但头脑一定是清醒的。

而这时,警察看到了桌上一份今天早上的报警记录,冷汗从后背冒了出来。

这不是一个强奸案,也不是一个杀人案件,而是一个连环奸杀案。

时间拉回 1 月 2 日早上。

两个牧羊少年和往常一样起早,忽然,羊群一阵骚动。

牧羊少年赶紧去看看,这一看不要紧,把两个人吓得够呛。

路边躺着一具女尸,衣衫不整。

而这具女尸,就是车牌号为「蒙 JY2230」的出租车司机,陈某。

现在,两个案子串起来了。

在张女士被强奸的前一晚,犯罪嫌疑人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上车后,他觉得司机陈某很对他的眼缘。

于是,他打趣说,要跟陈某交个朋友。

陈某没有搭理她,嫌疑人被激怒。

嫌疑人用随身携带的电话线绑住陈某的胳膊,对她实施了强奸。

陈某哀求:「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别要我的命啊。」

嫌疑人望着身下不能动弹的陈某,似乎这种求饶是对他的褒奖。

这刺激了他的残暴,他勒紧了陈某的脖子……

发泄完兽欲的赵志红浑身舒爽,伸了个懒腰。

他吹着口哨载着女司机的尸体,开到了十公里外的郊区,把尸体扔到了草场边。

接着开车去了另一个小镇土贵乌拉吃了碗面,悠哉游哉地开车原路返回。

谁知,路上又遇到了等车的张女士。

嫌疑人两眼放光,送上门的猎物,他求之不得。

意外发生在张女士跳车。

很快警察接到报案,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侧开发区的一个垃圾堆放点,有一辆出租车被点燃了。

这样恶劣的犯罪,还是连续的犯罪,非常罕见。

但受限于当时的警力,以及当年路上的监控设备不足,嫌疑人逃了。

03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个嫌疑人会如此嚣张。

警察在根据线索苦苦追查。

他却依然四处作案。

2005 年 1 月 27 日,警方又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案。

那天,雪下得像有人在头顶撒棉花,民警冒着风雪来到乌兰布市的公路旁,路边躺着一个女人,左胸有 5 处刀口。

经进一步检查,女尸生前曾遭遇强奸。

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是蓄意谋杀。

一个月后,2 月 25 日,警方又接到报案。

在距离嫌疑人烧毁出租车不远处的墓穴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同样双手被捆绑,遭到强奸。

4 起高度相似的作案手法,时间间隔极短。

这像是某个有变态心理的嫌疑人,在连续犯案炫技。

可因每个案子的线索很少,还缺乏目击证人,破案的难度极大。

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凶手非常好色。

很快,DNA 检验结果证实了警方的猜想——这几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

50 天内,2 万人的小镇上接连发生 4 起命案,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也让当地变得人心惶惶。

公安机关连夜成立专案组,命名此案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并且已经掌握了嫌犯的 DNA 和指纹证据。

接下来的重点就是:如何找到凶手?

04

突破口在唯一见过嫌疑人的幸存者——张女士。

张女士根据记忆,描述出了模拟画像:男,27 岁,一米六七左右,呼和浩特本地口音,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

根据以上特征,专案组立即发出通缉令悬赏 20 万捉拿凶手。

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面善的汉子带着一脸微笑。

一张画像,真的会有用吗?

在苦苦等待 7 个月后,警方终于获得了有效信息。

2005 年 10 月 8 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某村主任无意间通过新闻看到了画像,一看就觉得很面熟,似乎自己见过。

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提供给警方一条重要的信息:画像上的人叫赵志红,是附近暂住过的务工人员。

赵志红在当地小有名气,他女人缘很好,大家都叫他「红红」。

他在当地的一所私人幼儿园打工,曾经因为盗窃进过看守所。

令人费解的是,和他接触的人都夸他人好心善。

这条信息帮了警方大忙。

因为只要进过看守所就有案底,有案底,那么案子就好查了。

结合嫌疑人作案手法的娴熟程度,这几起案子的作案人显然不是初犯。

翻一翻过去没有破的案子,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不调查还好,这一调查,居然挖出了十几件陈年悬案。

桩桩血案,震惊了整个内蒙古公安系统。

04

在警方的梳理下,一串长达 10 年的连环杀人案踪迹逐渐显现。

赵志红最早一次作案,可以赘述到 1996 年的 9 月 5 日。

那一年,24 岁的赵志红为了追求刺激,用刀把正在值夜班的王某捅死,得手后强奸了尸体。

此案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成为了悬案。

第一次杀人后的侥幸逃脱让赵志红信心大涨,他觉得自己是被上天眷顾的。

他开始不断作案,一次一次磨练自己的作案手法。

对尸体的处理逐渐干净利落,对逃跑路线的规划以及隐藏踪迹的方法也逐渐细致。

1996 年 5 月 19 日,晚上 7 点,赵志红带刀闯入一间宿舍,威胁女主人交出钱财,并捅伤女主人。

1996 年 8 月某日,赵志红在路边,撞见宋某和男性约会,并以此要挟宋某发生性关系。

1996 年冬季,在呼和浩特城区的一家理发店,赵志红将独自在店的女店长强奸,随后杀害。

随后,他有 2 年时间没有犯案。

1998 年 9 月,他再次作案,他以小孩为要挟,强奸了一位年轻的母亲。

但是,所有案件中,最丧心病狂,最让人反胃,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这件事——

200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点,百无聊赖的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一个偏僻村庄里闲逛,一户院子里的声音吸引了他。

那是一个小女孩唱歌的声音,嘹亮清脆,带着童真。

正常人听见这样的歌声,心里升起的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呵护、关爱。

但已经心理变态的赵志红不这么想。

他蹲在角落看了很久,发现这家大人都不在,门缝里小女孩红扑扑的脸蛋让他无比兴奋:

「我还没尝过未成年人的滋味,我得想想办法。」

很快,他伪装好自己,以讨水喝为由,敲开了小女孩的院门。

小女孩哪里禁得住精心伪装的「善意和求救」。

小女孩打开院门,给了他一杯水。

谁知,赵志红立刻关好院门,假装和小女孩聊天。

趁小女孩不注意,迅速卡住对方的脖子,拖拽进屋,强奸了年仅 10 岁的女孩。

事后,他看着害怕求饶的小女孩沉思了一会儿,利落地把女孩倒插进水缸溺死了。

05

2005 年 10 月 23 日,因为几起案件现场留下的指纹,与赵志红犯盗窃案留下的指纹一致,警方在呼和浩特市将他逮捕。

很难想象,这个身高 164cm,体型瘦弱不超过 100 斤的男子,居然是个背了多条人命的杀人犯。

在看守所里,赵志红很冷静,甚至可以用「轻松」来形容。

他笑呵呵地讲述自己的犯案过程,每一桩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不是罪恶,而是他的奖章。

就在所有人以为一切就要尘埃落定的时候,赵志红在看守所里用卫生纸写下了几行字。

就是这几行字,不仅让内蒙古公安震动,也让全国人民咋舌。

纸上写着「1996 年的公厕 4.09 奸杀案」,他在庭审上抓住时机供认自己还有一桩悬案未破,那起案件也是他做的,请求法院查明事实。

没想到,他的「自首」,居然让庭审突然中断,法官和律师听完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默契地相继收拾东西走人,而赵志红也因此中断了死刑。

究竟是什么案件,让一向严肃的司法机关当庭「撤退」?

其实,这个「公厕 4.09 奸杀案」并非悬案,而是一桩实打实的已结案!

而当年犯案的人叫做呼格吉勒图,早在 1996 年就已经被执行了死刑。

06

1996 年 4 月的某一天,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位穿着高跟鞋刚好路过平房家属区的女性突然肚子不舒服。

她急忙转身走进了靠近马路边的公共女厕所,当时女厕所里没人,光线也十分昏暗。

为了怕路边的人看到,她急忙走到最里面的一个蹲坑。

她没有看到的是,厕所背光角落的第一个蹲坑,埋伏着一个男人。

那男人就是呼格吉勒图,呼格刚刚和厂子里的同事喝完酒,路上醉醺醺的,酒精激发了他压抑的欲望,只想试试平时敢想但不敢做的事,于是他趁着夜色溜进了女厕,蹲在第一个坑位上假装上厕所。

藏在角落,暗中窥视的呼格看准时机,当刚刚的女人脱下裤子准备蹲下时,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女人发现后立马提起裤子大声质问他:「你要干什么?」

慌张的呼格只好用一只胳膊勒住女人的脖颈,低声说:「别喊」。

怕女人尖叫又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快速脱下她的裤子,他趁着酒精尽情发泄,结束的那一刻才惊讶地发现女人早已断气。

慌张之下,呼格吉勒图立马跑出厕所,中途酒意清醒了一些,他立马联系了同厂的闫峰帮他证明自己在上班,为了转移警察的注意,谎称是偶然发现的女尸。

接到报案的内蒙古公安立刻审问了呼格和闫峰,根据丰富的办案经验警方认定呼格吉勒图为该案凶手。

61 天后,1996 年 6 月 10 日,法院宣判年仅 18 岁的呼格吉勒图因流氓罪而判死刑。

陈年旧案居然被赵志红自首,这在内蒙古警方引起了轩然大波。

难不成是抓错了?

可人都已经死刑了!

那该怎么办?不论真相是否正确,案子已经结束了,就不能再调查了。

没错,和屏幕前的你一样,有人的心脏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他拼命阻止翻案调查,并且,这个人用自己的权力牢牢的捂住了案件,连司法机关的审判开庭都能随意调配。

很明显,这个人心虚了。

他就是当年负责该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

将呼格吉勒图定罪为凶手这件事,是他一手操办的。

07

我们把时间调回案发当天,接到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拘留所里详细询问了呼格案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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