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女孩被掌掴事件已经将近一周,双方当事人被警察各打五十大板,被判定为互殴,最终以女孩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再次陷入僵持。女孩在此期间不放弃不服输的精神也感动着很多网友,获得了大量网友的支持,所以该事件就算已经过去一周,在热度上却仍旧一直不减,牢牢占据着各大媒体的热搜榜。
由于热度太大,在全网讨论的情况下,大家就像在上法治课一般。可能是看到网友们如饥似渴的求学心情,司法部终于也坐不住了,这种是难得的给大家上一堂司法课的机会,怎么能放过呢,于是在5月8日公开出来为大众普法。
司法部上的课程通俗易懂、有理有据
隐晦声援被打女孩
司法部于5月8日在其公众号上公开以高铁掌掴为例子,详细为网友们讲解“互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从其发言的内容来看,颇为隐晦地声援正在维权的女孩。
司法部给大家科普完什么是互殴后,又讲了正当防卫和互殴的区别。司法部第一承认很多时候在界定上很难区分互殴和正当防卫,很多案件都按各打五十大板处理。
不过在今年3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损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是否是互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明确指出:“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幸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损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我们知道,在高铁掌掴事件中,女孩一直都是受害者,只是被迫反击,刚刚好满足最高检公布的这条修改《意见》,所以严格意义上来应该是正当防卫。
司法部针对于高铁掌掴事件也作出了清楚的解答,讲得非常详细和认真,让一般老百姓都能听得懂,真真正正上了堂法律课。
我们试图来归纳总结一下司法部的论据和结论,让大家看得更明白:
第一、矛盾开始的过错误方是“熊孩子”,作孩子的监护人,所以矛盾导火索的锅应该是由熊孩子父母来背。
第二、熊孩子妈妈先打人,属于将升级矛盾一方。
第三、熊孩子一家以多欺少,女孩在里面属于弱势一方
第四、女孩言语更加冷静克制,列车长来了后乖乖坐下来了,体现出她确实在幸免冲突。
司法部的结论:女孩从客观和主观上来说都属于正当防卫,认定女孩的行为属于互殴,欠缺依据。
看着到这里,相信大家应该能从法律的角度来解释为什么女孩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属于互殴了吧。不过现在最难受最尴尬的当属“熊孩子”父母和处理该案件的警察了,因为司法部的这次公开普法实在是太打脸,现在他们已经处于进退两难了。
那么问题来了,最高检的指导意见今年已经出来了,为啥警方还按照之前的法律法规办案呢?另外,为啥警方要两次传唤女孩,并且在证据很充分的情况下,最后一次还试图调解7个小时,就为了劝女孩和解?
笔者估计,当时警方可能存在以下情况才会出现这种判罚:
第一、办案警察可能掌握了这个案件我们所不知道的更多细节,也就是说女孩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可能存在一些更加过激的行为,因此警方才直接判定在互殴。
第二、因为这个文件是今年三月份才刚刚被最高检修改的指导意见,办这个案子的民警可能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再加上这个案子对双方的影响都不大,所以就按照往常的做法一样当成了一般的互殴事件处理掉了。
不过以上这两个点思索,纯属是笔者的估计而已,事件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之后会怎么样进展,我们只能等待当地警方能对这件事情进行公开回应。
各路媒体齐发声
支持女孩维权
1、千万大V支持女孩维权
抖音新闻类评论员刘雪松公开支持被掌掴的女孩,他多次用反问的语气来表达自己的对互殴判罚的不满。他认为如果人人被打都不去还手,那么国人的血性就会慢慢消逝,并讽刺说“只要不出人命,挨打就要立正”
总的来说,刘雪松评论员的观点是:司法的观点应该体现轻重更应该体现正义,好的判罚应该是警示并遏制恶人先动手,而不是要求明显受害方打不还手。”
2、律师们纷纷为发声
由于该事件在互联网发酵得非常快,热度非常好,不仅大v们声援女孩,很多律师也站出来为女孩说话。比如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王万琼律师就直言,“各大五十大板”的做法,不符合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法规和立法精神,也难以取得优良的社会效果。
3、曾被判互殴的受害者认为,相关的法律条款应该与时俱进了。
在该事件冲上热搜后,一些人分享对这件事情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一些人则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用以说明以前处理互殴的方式太过武断了,让人感受不到正义何在。
其中在某问答平台上,有一则高赞回答,内容是一名网友分享了自己从被打到被迫还手,再到被判为互殴的亲身经历。
看完该答主的回答,再看看最后结尾的话语,或许她才是最明白现在女孩心情的一个人,被别人打了还手被判为互殴,这是多么无奈和辛酸的一种感受啊。
他们都等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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