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2023年第一批煤炭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DQSN-2023-006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开标时间:2023-05-15
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2023年第一批煤炭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第一批煤炭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QSN-2023-006
2.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煤炭采购招标项目
3.最高限价:1150元/吨,到厂含税、含运费(税率13%),一票制。
4.入围供应商(中标人)数量:投标人数量在5家(含5家)以下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10家(含10家)以下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投标人数量在10家以上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4家;
4.1 入围供应商(中标人)按本次招标评标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招标人与评标分数最高的入围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如合同履行异常或因入围供应商原因没有达到招标人实际履行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按评标分数排序与下一顺位入围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以此类推。
4.2 评分标准:100%价格评分。如出现同等价格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为优先排名的标准。(如价格相同、评标分数相同、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相同,则分别签订合同)
4.3 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签订事宜。
5.招标数量及供货时间:
5.1招标数量总量约10000吨;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要求数量为准。
5.2 供货时间:入围供应商按招标人要求发货,须达到以下要求:
5.2.1 每天到货量不少于400吨或周到货量不少于3000吨。除不可抗因素(道路封道、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或招标人实际通知外,发货不允许出现间断;
6.质量标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5500 KCal/kg;
(2)收到基水分:原煤:Mar≤7.0%(全年允许值);洗煤:Mar≤8.0%(环境最低温度在5℃以上允许值);
(3)空气干燥基水分:Mad≤1.5%;
(4)空气干燥基挥发分:23%≤ Vad≤28%;
(5)空气干燥基灰分:Aad≤24%;
(6)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0.60%;
(7)空气干燥基固定碳:FCad≥48%;
(8)焦渣特性≥5号;
(9)粒度≤30mm。
7.供货地点:招标人(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指定地点
8.检验标准:检验数量和质量(以招标人检斤数量、检验方式及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如入围供应商对招标人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可双方联合取样后以招标人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
9.结算标准:
(1)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500 大卡,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5400大卡≤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让步接收。结算方法为:中标单价÷5500大卡×实际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元/吨;
(3)5300大卡≤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400大卡,让步接收。结算方法为:中标单价÷5500大卡×实际加权平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80元/吨;
(4)当批次(每天到货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拒收,不予结算;
(5)一票结算,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发生的一切费用。
10.付款方式:
采取先货后款的付款形式。货到检验合格后,凭招标人验收数量及结算依据,通知出卖人(入围供应商)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批发票入账后招标人于90日内分批次向出卖人(入围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财企直连。
11.因供货数量终止合同的条件:
11.1 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如出卖人(入围供应商)未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供货时间内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供货数量的90%,属出卖人(入围供应商)违约,招标人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2.因供货质量终止合同的条件:
12.1 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首日(400吨≦进厂数量≦800吨)进厂煤质量没有达到质量标准(以招标人实际检验结果为依据),则招标人终止合同,招标人在6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出卖人(入围供应商)。
12.2 首日进厂煤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后可继续履行合同连续供货,供货期间如出现两次进厂煤质量没有达到质量标准(以招标人实际检验结果为依据),则招标人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结算标准按第9条执行。
12.3 如进厂煤质量满足不了招标人实际生产要求(以招标人实际生产质量、工艺等数据为依据),则招标2人终止合同并扣除50%履约保证金,剩余50%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60日内退还给出卖人(入围供应商)。结算标准按第9条执行。
12.4 不得掺入俄煤。一经发现,招标人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结算方法为:中标单价÷5500大卡×5300大卡-80元/吨。同时将出卖人(入围供应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终身取消投标资格。
13.因11、12条原因招标人终止合同,招标人有权在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范围内,按招标评标分数由高到低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以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或重新进行招标。
14.如因招标人实际需求发生变化或煤炭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招标人在6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出卖人(入围供应商)。
15.因质量体系认证,做放射性试验所发生费用由出卖人(入围供应商)承担。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5月8日至 2023年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
报名前发邮箱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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