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有人出门旅行
有人走亲访友
但是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蜀黍严查酒醉驾
而且是每天!每天!每天!
不论白天还是黑夜,
都在各个高速路口“等你”!
01
案例一
5月2日,
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
在杜家疃收费站
对一辆鲁F牌照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
闻到驾驶员刘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3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带刘某到医院抽血。
02
案例二
5月1日22时,
福山大队民警对一辆鲁F的小轿车
例行检查时,
闻到驾驶人郭某身上
散发着阵阵酒气。
经检测,
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9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带郭某到医院抽血。
经询问,
郭某晚上吃完饭后,
认为深夜不会有交警查酒驾,
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
结果被民警查到。
目前,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案例三
5月1日20时,
栖霞大队民警在中桥收费站
查到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
驾驶员怕儿子没戴眼镜开车不安全,
坚持自己驾车。
没想到刚到高速路口就被查到。
经酒精检测仪检测
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
驾驶证记12分,1000元罚款,
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生命无价,严禁酒驾!
消息来源:烟台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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