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超过60岁退休,或者延迟退休、继续在职工作,社保还能不能缴呢?许多小伙伴对此不清楚,小编正好看到一条消息涉及这个问题,官方也已经做了正式回复。在此,分享给大家,方便不了解的或仍有疑惑的老年人熟悉政策要求。
官方的正式答复
第一,依据相关文件“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为职工办理延迟退休,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向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应当按整年度后延,后延期间只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费】,不再缴纳【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第二,关于没有达到缴费年限(通常为15年起),是否继续交社保的要求。
另一文件中说到“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本市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足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确认缴费延长地。”
(1)缴费延长地为本市的,参保人员可以继续在本市缴费。
(2)按照“缴费延长地为外省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告知参保人员,并及时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相关要求,可由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分中心书面提出后延缴费申请,审核批准后按整年度后延缴费。
小编解读
关于第一点的直白说法是:60岁以后继续工作、延迟退休的话,社保可以继续缴费,但不再缴纳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关于第二点的直白说法是:退休后,如果没有缴费够社保规定的年限,可以继续缴费,但分为本市和外地两种情况按不同要求处理,相比较而言外地的稍微麻烦一点,但可以肯定的是都可以继续缴费。进一步来说,小编的理解为:如果已经缴够了社保规定的年限,就不要继续缴纳社保费用了;如果还不够缴费年限,可以继续缴费。
结语
天津有一些老人一直没有正式工作,非常关心社保缴费年限和未来养老金的领取问题。对此,小编会持续关注,期待为大家提供更多需要的消息,方便大家更好理解政策,为解决生活中的难题提供一些思路。欢迎大家留言讨论,说说你比较关注哪方面的消息,小编后续为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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